各教学单位:
为保障2014年实践教学运行和实验室立项建设,现就相关经费预算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预算范围
1.实践教学经费预算
本预算内容包括专业实习、见习、第二课堂和毕业论文(设计)与综合训练方面,专业实习、见习经费预算须提供学生人数、拟实习、见习地点;第二课堂须提供名称和活动等级;毕业论文(设计)与综合训练须提供2014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人数和毕业综合训练项目名称。
2.实验室建设经费预算
本预算须提交2014年拟建设实验室项目名称和项目预算金额。
二、时间要求
各教学单位须于12月9日下午5点之前将经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后的纸质材料(含电子材料)提交给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联系人:张 丽 联系电话:2657610
电子邮箱:jwc615@126.com。
教 务 处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