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做好我校2014届毕业生实习工作,确保毕业实习顺利进行,现将毕业实习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我校毕业生实习工作实行学校主管校长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教务处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对实习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协调;各教学院(系)要成立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系)毕业生的实习准备、组织、管理及总结、评优工作。
二、实习方式
1.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的教育实习,执行《平顶山学院教育实习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采取校、院(系)两级管理方式进行。由教务处根据各教育实践基地的情况,统一安排各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到各教育实践基地进行教育实习。
2.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的专业实习,执行《平顶山学院专业实习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具体实习工作由教学院(系)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安排,教务处统筹协调管理。
三、时间安排
(一)教育实习时间安排
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的教育实习工作分为三个阶段:校内实习准备、校外实习和实习总结及评优。
1.校内实习准备:2013年12月23日至2014年1月3日(两周),在校内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模拟教学实习和训练,在第18周的下半周院(系)内要进行“大汇讲”,对各实习小组实习学生的备课、讲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相关院(系)务必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
2.校外实习:2014年2月24日—4月11日(七周)。4月12日、13日返校。
3.实习总结及评优:校外实习结束返校后两周内进行。
(二)专业实习时间安排
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的专业实习安排在2013年2月24日至4月11日期间,由各院(系)根据专业实习方案自行确定,4月12日、13日返校,校外实习结束返校后两周内进行实习总结、优秀指导教师和优秀实习生评选。
有师范类专业教育实习的院(系)务必于2013年12月27日前将本单位的实习工作方案、实习指导教师名册、教育实习安排一览表(注明需学校安排实习学校的学生名单)等材料报至教务处(附电子文档)。有非师范专业实习的院(系)务必于2014年2月28日前,将专业实习教学大纲、专业实习工作方案、专业实习安排一览表和实习指导教师名册报至教务处(附电子文档)。
四、实习成绩评定、总结及评优
1.实习单位领导组织本单位指导教师对实习生的校外实习表现进行初评,评定标准参照《平顶山学院教育实习鉴定表》或《平顶山学院专业实习鉴定表》有关内容,并将初评意见及成绩填入《平顶山学院教育实习鉴定表》或《平顶山学院专业实习鉴定表》,加盖实习单位公章,交实习带队教师带回至实习生所在院(系)实习领导小组。
2.实习生撰写《个人实习总结》,交给所在院(系)实习领导小组,根据实习生个人总结、教育(专业)实习期间的表现以及其所在实习单位的初评意见等,综合评定其实习成绩。各院(系)汇总《平顶山学院教育实习鉴定表》或《平顶山学院专业实习鉴定表》交教务处。
3.校外实习结束后,各实习小组写出小组工作总结交带队教师,带队教师应在实习结束后写出实习指导工作总结,交院(系)实习领导小组并向领导小组汇报情况。
4.在校外实习工作结束后两周内,各院(系)实习领导小组写出本院(系)的实习工作总结交教务处(附电子文档)。
5.各院(系)按不超过本院(系)实习生总人数15%的比例推荐校级优秀实习生,按不超过本院(系)实习指导教师10%的比例推荐校级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并于2013年4月25日前,将本院(系)所推荐的校级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和优秀实习生名单报教务处(附交电子文档),同时提交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和优秀实习生的推荐表。
五、实习材料归档
(一)院(系)归档材料
1.教育实习材料
(1)实习教学大纲;
(2)实习工作方案;
(3)院(系)教育实习安排一览表;
(4)指导教师名册、听课记录及评议意见;
(5)院(系)实习工作总结及校内外指导教师工作总结;
(6)实习生的听课记录、教案(6份)、班主任工作计划、课外活动设计方案、实习鉴定表、实习总结、教育调查报告。
(7)教育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实习生实习成绩汇总表;
(8)教育实习承诺书。
2.专业实习材料
(1)实习教学大纲;
(2)实习工作方案;
(3)院(系)专业实习安排一览表;
(4)院(系)指导教师名册,指导教师工作总结;
(5)实习生的实习报告、实习个人和小组总结;
(6)专业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实习生实习成绩汇总表;
(7)院(系)实习工作总结;
(8)专业实习安全承诺书(各院系结合专业特色制定安全承诺书)。
(二)报备教务处材料
1.教育实习材料
(1)实习教学大纲;
(2)实习工作方案;
(3)院(系)教育实习安排一览表;
(4)院(系)指导教师名册;
(5)教育实习鉴定表(原件)、实习生实习成绩汇总表;
(6)教育实习推优材料;
(7)院(系)实习工作总结。
2.专业实习材料
(1)实习教学大纲;
(2)实习工作方案;
(3)院(系)专业实习安排一览表;
(4)院(系)指导教师名册;
(5)专业实习鉴定表(原件)、实习生实习成绩汇总表;
(6)专业实习推优材料;
(7)院(系)实习工作总结。
六、其他要求
1.所有实习生必须全程参加校内、校外的各个实习环节,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参加实习工作。
2.所有参加教育实习的师范类毕业生在离校前务必签订《平顶山学院2014届师范生教育实习诚实、守信、遵章、守纪,为人师表承诺书》。原则上所有参加专业实习的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在离开学校奔赴实习基地前也要同院(系)签订《平顶山学院2014届专业实习安全承诺书》,确保整个实习过程安全、有序、高效。
3.各院(系)要根据学校的总体安排,结合专业特点,明确实习评价标准,编制实习日程表,并依此组织开展专业实习工作。各院(系)应依据人才培养方案,学科、专业定位,本着彰显我校的办学特色,为社会培养出合格的应用型人才的目的,逐步构建适合本院(系)的实践教学体系,把经过研讨的各个实践教学环节的教学大纲装订成册。
4.各院(系)要进一步加强校外专业实习基地建设,确保所有实习生的实习时间和质量。
二○一三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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