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要求,活跃校园文化氛围,激发大学生艺术创作热情,充分展示我校大学生良好的艺术潜质与精神文化风貌,特举办第二届“山水平院·美美与共”校园艺术作品展,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中华美育精神,坚定文化自信,提升全员美育意识和美育素养,塑造人格魅力,涵养美育情怀,打造昂扬向上、文明高雅、充满活力的校园文化。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教务处、公共艺术教育中心
承办单位:公共艺术教育中心
三、参展对象与作品要求
(一)参展对象
全体在校本、专科生以及研究生,个人或团队形式均可参加(团队人数不超过4人)。
(二)作品类别
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设计等类别。
1.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对开,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对开(54cm×78cm)。
2.书法、篆刻作品
软笔书法、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硬笔书法为4开或8开作品纸。
3.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等技术改变影像原貌。
4.平面设计和立体设计
平面设计作品图片文件应为JPG/PN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单张图片大小不超过10M。实物尺寸不超过对开(54cm×78cm),立体设计作品(雕塑、陶艺、模型、纤维艺术、非遗手工艺等),尺寸不超过50cm(长)×50cm(宽)×50cm(高)。
四、奖项设置
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设计等每一类型作品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秀作品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
五、时间安排
作品收集时间:11月3日-11月17日
评奖展览时间:11月27日-12月4日
9:00--17:00(含周末)
网上投票时间:11月27日-12月12日
六、展览地点
艺术楼展厅
七、作品报送
参展者将作品于11月17日前报送至办公楼718A办公室。联系人:张思瑶。联系电话:18738921010。
报送作品请务必扫描以下二维码,录入学院、姓名、电话号码、作品名称、类别、创作时间、指导教师及上传作品图片等信息(用于网上投票)。参展作品由学校统一装裱或自行装裱。

教务处、公共艺术教育中心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