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学习《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通知
各学院:
教育部已发布《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标)。国标是各专业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开展教学工作的基本标准。为使相关人员准确把握国标内涵,现决定开展《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学习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习目的
准确把握理解各专业教学质量标准内涵,为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构建新的专业教学标准做准备。
二、学习人员
各学院院长、副院长、教研室主任(实验室主任)、专业带头人、课程群教学团队负责人和教学秘书等。
三、学习内容
(一)熟悉国标对各专业培养目标、培养规格、课程体系、师资队伍、教学条件等方面要求。
(二)梳理专业建设现状、专业教学质量执行标准现状,找出执行标准与国标之间的差距,分析差距产生的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
四、总结上报
(一)各专业形成教学质量总结报告,内容包括组织学习情况,课程、师资、教学条件等方面存在差距、原因分析及整改措施。
(二)对照《国标》填写《专业教学质量标准核心观测点比较表》。
(三)各学院请于4月25日下午5:30分之前将《专业教学质量标准核心观测点比较表》及本学院专业教学质量总结报告一式三份统一报送至教务处203室,电子版发送至教研科邮箱pdsu3615@163.com。
联 系 人:王洁辉
联系电话:2657615
附件:专业教学质量标准核心观测点比较表
教务处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