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学习《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4-18 点击数:

关于组织学习《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通知

 

各学院:

教育部已发布《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标)。国标是各专业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开展教学工作的基本标准。为使相关人员准确把握国标内涵,现决定开展《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学习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习目的

准确把握理解各专业教学质量标准内涵,为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构建新的专业教学标准做准备。

二、学习人员

各学院院长、副院长、教研室主任(实验室主任)、专业带头人、课程群教学团队负责人和教学秘书等。

三、学习内容

(一)熟悉国标对各专业培养目标、培养规格、课程体系、师资队伍、教学条件等方面要求。

(二)梳理专业建设现状、专业教学质量执行标准现状,找出执行标准与国标之间的差距,分析差距产生的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

四、总结上报

(一)各专业形成教学质量总结报告,内容包括组织学习情况,课程、师资、教学条件等方面存在差距、原因分析及整改措施。

(二)对照《国标》填写《专业教学质量标准核心观测点比较表》。

(三)各学院请于4月25日下午5:30分之前将《专业教学质量标准核心观测点比较表》及本学院专业教学质量总结报告一式三份统一报送至教务处203室,电子版发送至教研科邮箱pdsu3615@163.com。

 

  人:王洁辉    

联系电话:2657615

 

附件:专业教学质量标准核心观测点比较表

 

 

                                   教务处

2018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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