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集中结项工作的通知》(教办师〔2017〕190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17年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结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1.2016年立项建设的一般研究项目和立项研究项目。
2.2015年立项建设的重点项目。
3.2015年立项申请延期一年结项的一般研究项目。
上述两类项目名单详见附件2。
二、申请结项条件
1.已经完成立项时批准的项目《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中确定的研究任务,最终成果形式与立项申请书或批准变更的形式相符。
2.最终成果由项目组成员共同完成,项目主持人作为第一署名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3.一般项目和立项研究项目最终成果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成果形式为著作的项目,其最终书稿(打印稿)已经完成或正式出版;
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项目,一般要求项目组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人在公开学术刊物(有国内统一CN刊号和国际标准ISSN刊号)发表论文1篇(含1篇)以上;
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项目,一般要求研究报告不少于1万字,检测查重率符合要求,且有实际应用部门的采纳证明(注明采纳内容及价值)。采纳证明单位包括高等学校(不含院系和学校行政部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教师培训机构、中小学幼儿园等。
4.结项成果为研究报告和尚未正式出版的著作的项目,需经3名以上专家评审(至少有2名校外专家,高校专家均需具有正高级职称,中小学幼儿园一线专家需要有副高级职称或教师教育课程“双导师制”教师、教育硕士指导教师、承担过“国培计划”和“省培计划”的授课任务教师、河南省教师教育专家)。
符合以下条件的免于专家评审,不再填写结项审批表中相关栏目:
(1)成果以著作的形式已经出版;
(2)获得省部级及其以上成果奖励;
(3)提出的理论观点、对策建议等被省部级及其以上党政领导机关采纳(以正式文件为准);
5.公开发表或出版的项目成果需在显著位置注明“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资助”字样。
6.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和尚未正式出版的著作的项目要进行查重,检测查重率符合要求,且有实际应用部门的采纳证明。
7.为打击学术腐败,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和尚未正式出版的著作的项目要进行查重,相关费用将由省教育厅统一结算,查重率>30%者暂不予结项,若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可提出申诉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进行专家审定,二次查重费用自理。
8.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以省教育厅立项通知为准,不得随意变更。
三、材料报送内容及要求
本次申请结项的项目需提交以下材料:
1.《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结项审批表》(见附件3),单独装订,除封面外其他内容均双面打印,封面不显示页码。一式7份,电子文档1份。
2.结项形式为论文的项目,需提交论文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包括论文刊物封面、目录(标记出个人所发论文)和论文正文;
结项形式为著作的项目,需提交著作原件和封面、版权页、目录、后记复印件,未出版的要将成果打印、装订成册;
结项形式为研究报告,应含封面(使用结项审批表封面,将“结项审批表”字样改为“研究报告”)、目录、摘要、正文和参考文献等,正文一律用4号宋体字;相关阶段性成果、采纳证明原件。电子文档1份。
其他相关材料(相关论文著作、领导批示、获奖情况及被决策采纳等的证明文件)。
以上材料须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任何一种形式的成果,报送时均须加装封面、目录,后附项目申报时的《立项申请书》复印件。具体顺序为:封面(请使用结项审批表封面,将“结项审批表”字样改为“结项材料”,并在封面左上方注明“2015/2016年度河南省教育厅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目录—研究报告—阶段性研究成果—采纳证明原件—立项申请书复印件。纸质版一式7份。
3.《2017年省级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结项情况汇总表》(附件4),电子文档1份。
4.2016年立项项目达不到上述结项条件的项目须申请延期一年结项,延期结项的项目必须提交《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调整申请表》一式2份(见附件5),含电子文档1份。
5.以上所有材料的电子文档务必于5月4日前发送至邮箱pdsu3615@163.com,纸质材料于5月5日上午11:00前报送至教务处203室。
联 系 人:王帅鹏
电 话:2657615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结项的通知
附件2: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结项审批表
附件3: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结项统计表
附件4:2017年省级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结项情况汇总表
附件5: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调整申请表
附件6:需参加结项项目一览表
教务处
2017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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