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专业带头人遴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4-06 点击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专业建设与管理,不断提高专业建设质量,切实提升专业建设水平,提高各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实施专业带头人管理制度。现就专业带头人遴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专业范围及数量
    遴选专业:学校现开办专业
    设置数量:每专业设专业带头人1-2名
    聘任期限:三年
    二、遴选条件
    1.所学专业与现从事专业一致,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学位的专业教师。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敬业精神和团队意识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3.具备相关学科专业背景,了解专业行业现状,追踪专业前沿。在本专业领域具有坚实的专业理论基础,较强的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和一定的教学、科研组织管理能力;能积极承担和指导较高水平的理论教学、实践教学或科研项目,取得一定成果。近五年内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2篇以上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或主持完成一项省级及以上教(科)研项目,或出版专著、教材一部(本人撰写4万字以上)。
    4.准确把握专业培养目标,明确专业建设内涵。长期致力于本专业建设,主持或参与过本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及修订,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及相关工作。
    5.坚持在教学一线为学生授课,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教学方法科学,掌握现代化的教学技术手段,有指导培养青年教师的能力,近三年熟练系统地讲授两门以上主干课程(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教学效果和学生评价优良。
    三、遴选程序
    1.教研室推荐。专业所属教研室对照专业带头人的遴选条件推荐人选,推荐人填写《平顶山学院专业带头人申报表》,并按照要求提交相关佐证材料上报专业所在教研室审核推荐。
    2.学院遴选推荐。各学院对申请人材料和资格进行初步评定,在认真审阅申报材料和广泛听取师生意见的基础上,向学校择优推荐各专业带头人。
    3.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对申报人的教学能力、科研水平和学术成就等进行综合评审,确定专业带头人初选名单,报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
    4.正式发文批准。评审结果经学校批准、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专业带头人并下达聘任证书。
    四、工作要求
    1.请相关学院认真做好各专业带头人遴选工作,每个专业都须组织人员申报,择优推荐,并将推荐人选名单排序。在4月14日前将《平顶山学院专业带头人申报表》(一式三份)、《平顶山学院专业带头人申报汇总表》(一份)及业绩佐证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同时各学院按“专业_姓名”打包压缩电子文档发送至pdsu3615@163.com 。
    2.专业带头人应在学院、所在教研室的领导下,做好相关专业的论证、规划、建设等工作,确保专业建设水平及教学质量稳步提升。
    3.专业带头人在承担教研教改、科研课题、进修学习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对专业建设类项目有审核权,享有专业建设经费的使用审批权。
    4.专业带头人实施“年度考核,动态管理”,对于表现优秀的专业带头人期满将给予相应表彰及奖励。

    咨询人:王洁辉 电话:2657615
    材料提交:办公楼203房间教研科

    附件1:平顶山学院专业带头人申报表
    附件2:平顶山学院专业带头人申报汇总表


2017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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