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学校第三届教学工作会议精神和学校2014年度教学工作目标任务,提高我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本科教学工程”)建设质量和水平,确保项目建设取得实效,学校决定推行“本科教学工程”项目与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联动建设机制,将“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建设融入专业建设等教学基本建设中,通过对院系发展进行整体规划和对建设项目进行系统设计,巩固优势、强化特色、打造精品,推进改革、重点突破、提升内涵,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将制定院系专业内涵建设规划及“本科教学工程”年度建设计划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整体规划,系统设计
各院系要以人才培养为核心,按照学科专业群建设的实施意见、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等要求,结合院系发展转型的需要,进一步研究并确立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以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主线,对专业内涵建设进行三年整体规划,对教学基本建设项目进行系统设计,制定年度建设计划。
在制定专业内涵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时,要坚持学校办学思路和人才培养模式,优化培养方案,细化培养规格,突出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构建与之相适应的课程体系;高度重视课程建设,坚持“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和能力为要的原则,按照课程群建设思路,重新审视教学大纲,合理整合教学内容,加强优质课程资源共享和案例式教材(讲义)建设;以岗位技能为参照系,打造专业核心能力,实施课内外、校内外一体化全程实践教学体系建设;基于岗位技能培养,推进实验室的转型升级和管理模式转变;以“双师型”教师队伍培养为重点开展师资队伍建设,积极探索产学研合作教育新模式。
2.合理重组,分项建设
各院系要根据院系专业内涵建设规划,将“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建设融入到院系教学建设中,切实发挥“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建设的作用。在项目建设中,打破项目名称的界限,从建设内容入手,将每个项目划分为若干个子项目,整合同类子项目,集中优势资源投入建设,避免重复建设造成资源浪费,提升建设效益。
各院系要根据自身发展目标,以专业建设为核心,处理好专业类项目与课程类、实践教学类、师资类项目之间的关系,自主、合理地划分子项目,合并同类子项目,形成子项目之间既相互独立,又相互支持的逻辑关系,解决以往项目建设缺乏系统性与整体性的问题。
3.重点突破,强化管理
各院系要结合专业建设实际,抓住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问题,重点突破,充分发挥教研项目在“本科教学工程”建设中的作用。针对人才培养过程中的核心问题,采用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的形式,进行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大力倡导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评价及教学管理等方面的实质性改革,切实提高“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建设的质量与水平。
各院系要强化主体意识,发挥主导作用。在项目整体设计、子项目划分、教研课题生成、子项目建设与考评等一系列建设任务实施中,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建立起关于项目建设的长效机制,明确阶段性建设目标和建设计划,以及计划实施的系列活动安排,采用显性成果作为考评依据,实现项目建设的过程管理,建设好、管理好、应用好所承担的项目。
二、有关说明
1.院系制定的专业内涵建设规划(含建设方案)和年度建设计划经学校审定,将作为安排项目建设经费预算、项目建设管理的依据。建设方案和年度建设计划如需微调,须提交学校审定同意方可实施。
2.建设方案将作为今后院系申报“本科教学工程”项目与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的依据。建设方案需体现拟申报项目的建设计划(包括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否则将不得参与项目立项申报。
3.“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建设须配套开展教学改革研究,无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的建设计划不予受理。
4.2012年以来立项的“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必须纳入建设方案,对2012年以前的“本科教学工程”项目不作强制性要求,如需要经费支持继续建设的,需另提交建设申请,并将该项目的建设计划列入建设方案中。
5.“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的年度建设计划以子项目形式提交(建设计划见附件3)。
6.各院系应严格按照建设方案开展项目建设工作,每完成一项阶段性工作,向教务处提交一份工作报告,作为过程监控和建设效果考评的依据。
三、提交材料
各院系请于2014年4月17日前将以下材料软皮平装成册报送至教务处,纸质版一式五份,电子版一份。
1.院系三年专业内涵建设规划(含建设方案)。
2.“本科教学工程”项目汇总表。
3.“本科教学工程”项目任务书(或申报书)。
4.“本科教学工程”子项目汇总表。
5.“本科教学工程”子项目年度建设计划表。
6.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选题汇总表。
7.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开题报告简表。
联 系 人:赵 倩、赵利霞
联系电话:2657615
电子邮箱:pdsu3615@163.com
附件:1.“本科教学工程”项目汇总表
2.“本科教学工程”子项目汇总表
3.“本科教学工程”子项目年度建设计划表
4.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选题汇总表
5.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开题报告简表
6.封皮及格式说明
教 务 处
201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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