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加快实验教学改革,促进优质资源整合和共享,提升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参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2013〕140号)精神和要求,现就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基础设施完备,符合国家规范,能够满足实验教学要求。
2.实验教学理念先进,实验教学改革思路清晰,成效显著;构建了科学的实验教学体系,形成了层次合理的系列化实验项目,实现了实验教学资源集成整合;面向多学科、多专业开展实验教学,实验任务饱满。
3.改进实验教学内容和实验技术方法,加强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建立了适应学生能力培养、多元实验考核方法和实验教学模式。
4.实验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整体素质高;负责人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成果突出。
5.具有网络化的实验室管理信息平台,实现网络化、智能化管理;建立了科学的实验教学评价机制和实验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运行情况良好。
二、申报及评选程序
1.各申报单位填写《平顶山学院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附件1),并根据《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材料上报说明》(附件2)准备材料。
2.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实验教学中心进行实地考察,审查材料,评审(具体评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评审结果报送主管校领导批准后,正式确定为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发文公布。
三、申报材料
1.《平顶山学院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附件1)纸质材料一式十份,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2.实验教学中心总体情况视频文件。
3.学校和实验教学中心制订的相关政策措施、规章制度等文件。
4.典型教学案例视频文件。
5.典型自编教材电子文档。
6.典型多媒体课件及其简介。
7.其它有关支撑材料。
四、时间与要求
请各单位将申报材料《平顶山学院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附件1)(一式十份)及申报材料U盘,于2013年7月5日之前报送至教务处。
五、其他
1.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加强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认真组织申报,确保实验教学中心网站开通运转,以供评审专家正常访问。
2.原则上申报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需在校级示范中心基础之上申报。
申报过程中的其他不明事宜请及时和教务处联系。
联 系 人:温静雅
联系电话:2657615
电子信箱:pdsu3615@163.com
附件:1.平顶山学院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
2.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材料上报说明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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