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2012〕392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组织申报,省教育厅评审,我校吕静、郑冬冬2名青年教师已被评定为2012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见附件)。
学校按照1:1比例配套资助经费,建立专项经费使用档案,专款专用。新闻与传播学院、艺术设计学院要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实施办法》的规定和《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项目申请书》中确定的项目任务,加强对青年骨干教师的考核管理,保证其按期完成项目研究工作。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2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的通知
教 务 处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四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