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平顶山学院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实施办法》(附件1)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 开始启动我校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比例
我校教学一线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突出,具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教师。各教学单位推荐比例为本单位专任教师总数的5%-8%。
二、选拔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作风正派;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二)治学严谨,学术思想活跃,富有创新精神。在本学科领域具有坚实而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对本学科领域有深入的研究,能及时掌握学科发展动态,把握学科发展方向,对本学科发展有较强的前瞻性。
(三)具有高校教师资格。
(四)原则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五)主讲两门主干课程(其中一门为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教学工作量至少达到额定工作量的80%。教学效果良好,近三年教学质量年度考评一次优秀,或获得过优质课教师两次,或获得过教学优秀奖三等以上奖励。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六)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七)近三年科研(教研)工作成绩突出,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至少两项(其中第1项必备):
1.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论文作者均限前2名,其中文科至少2篇为独著,理工科至少1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余限前2名),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
2.参与撰写正式出版的著作或参编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本人撰写2万字/部)。
3.省辖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或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或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专利(含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1项(限前5名)。
4.校级以上科研(教研、工程)项目(课题)的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或参与完成校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限前5名)。
三、选拔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对照条件提出申请,填写《平顶山学院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选拔推荐表》(附件2),提交近三年代表本人教学与学术水平的有关材料。
(二)所在单位推荐。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教学科研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核,并根据本单位学术梯队建设需要,严格对照条件进行评推荐,写出推荐意见,并于5月27日下午5点前报送教务处教研科。
(三)学校评审。教务处汇总后提交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审,获与会委员2/3以上票数通过者,由院长办公会议确定正式培养对象。
(四)材料要求。申请人需提交材料包括:《平顶山学院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选拔推荐表》一式三份,并发送电子档至pdsu3615@163.com;近三年代表本人教学与学术水平的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所有材料整理完备后袋装(材料袋封面见附件3)。
附件:1. 平顶山学院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实施办法
2. 平顶山学院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选拔推荐表
3. 材料袋封面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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