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1年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2-10-09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按2011年度工作安排,本年度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从《平顶山学院2011年度教学研究项目选题指南》(附件1)提供的范围内选择,在某一领域确有研究专长的亦可选取相关的教学研究课题。
2.申报的项目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可行性,研究目标、主攻方向明确,方法和措施得当。重视学科交叉与渗透,联合攻关取得优秀成果,直接应用于教学实践,产生教学和管理效益。研究内容应避免与已立项项目内容重复。
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研究能力,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和必备的研究条件,一般应具有讲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教学研究项目,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教研项目的申请。已承担校级立项教学研究项目已到期而不参与2011年教学研究项目结项的课题负责人不能参与本次申报。
二、项目类别与研究期限
校级教学研究项目分为重点资助项目、一般资助项目和自选项目三个类别。学校对前两类项目给予一定的资金资助,自选项目无资金资助。
本年度立项课题要求在1-3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到期须完成结项。课题延期或调整人员(最多两人)由项目负责人写出书面情况说明,报教务处批准。凡立项课题的课题组成员须围绕课题研究内容撰写并公开发表相关研究报告或论文,否则不予结项。
三、材料报送与评审程序
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填写《平顶山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2),一式3份,经所在院(系、部)审核汇总后由各单位统一报教育科学研究所(办公楼七楼),同时报送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发送至pdsujks@163.com。截止日期为2011年5月31日。
联 系 人:赵迎春 金月锋
联系电话:2077217
所有申报的教研项目由教育科学研究所统一汇总后,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分文理科组进行立项答辩、筛选,最后由专家组投票评选,确定我校2011年度立项项目,经学校批准后并予以公布。
附件:1.平顶山学院2011年度校级教学研究项目选题指南
2.平顶山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教务处 教科所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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