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18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暨平顶山学院第十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方案

作者: 时间:2015-09-21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今年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实施15周年,也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依照《河南省第18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方案》(教语用〔2015〕580号)的精神,2014年9月14日至20日为第18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为全面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共筑语言文字中国梦。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开展平顶山学院第十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平顶山学院纪念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经典照亮人生”诵读大赛
    (一)大赛主题
    “依法推广普通话,提升国家软实力”
    (二)组织单位
    本次大赛由教务处、校语委主办,新闻与传播学院承办。
    (三)大赛安排
    1.活动对象:全校师生。
    2.活动设置:本次比赛分为教师组和学生组,学生组根据学生专业情况分为专业组和非专业组,专业组参赛选手为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生。
    3.比赛时间:2015年9月25日下午3点。
    4.比赛地点:中心会议室。
    5.活动流程及名额分配
    大赛分为预赛和决赛,预赛由各院系组织选拔(稿件时间在3-8分钟)。各院系分别推荐1个教师节目和1名学生节目参加决赛;节目可以是独诵,也可以是集体诵读,集体诵读要求不少于6人。新闻与传播学院、外国语学院另外推荐5个专业组节目参加。
    决赛由新闻与传播学院组织,各院系请于9月23日前将参赛选手名单及参赛题目报新闻与传播学院办公室(图书馆L512),电子名单发至969843747@qq.com,联系电话18803831779。参赛老师和学生所需的器乐、伴奏CD、PPT、道具等需自备,伴奏带及PPT于比赛前交至承办单位。
    (五)奖项设置
    1.个人奖
    教师组: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
    学生业余组: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
    学生专业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2.集体奖
    大赛还设置优秀组织奖3个,优秀宣传奖3个,以鼓励积极参与本次大赛组织和宣传的院系。
    3.校语委将从获奖节目中推荐个人诵读和集体诵读节目各一项,参加由省教育厅举办的第二届“经典照亮人生”诵读比赛。
    二、平顶山学院“红色经典”规范汉字书写大赛
    (一)大赛主题
    “书写红色经典,畅想中国之梦”
    (二)组织单位
    本次大赛由院教务处、语委办主办,文学院承办,由文学院组织专家评委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评选。
    (三)赛事安排
    1.参赛对象:全校师生。
    2.参赛作品要求
    (1)作品样式:参赛作品分为软笔、硬笔两种类别。
    (2)作品规格:软笔,不超过四尺整张,参赛者自备纸张;硬笔,用A4纸大小即可。
    (3)作品内容:围绕大赛主题“书写红色经典,畅想中国之梦”,自选作品书写。
    (4)参赛者每个类别只能提交一份参赛作品,严禁作假。
    3.参赛作品截止日期:2015年9月25日。
    4.各院系认真做好宣传,并结合校语委《关于开展第18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暨平顶山学院第十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精神,做一块相关内容的宣传版。
    5.院系积极组织本单位师生参赛,及时提交参赛作品。各院系将参赛作品收齐后,以院系为单位,于2015年9月25日下午17:00前提交到文学院办公室(4217#)姬老师收,过期不候。联系电话:2077207。所有参赛作品请详细注明参赛者姓名、单位、联系方式。所有参赛作品一律不退还。
    (四)奖项设置
    比赛分软笔组和硬笔组,教师和学生作品分开评奖。按照参赛人数的比例分别设置奖项:一等奖占10%,二等奖占15%,三等奖占25%。
    大赛对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

 

平顶山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
2015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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