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自编教材(讲义)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11-29 点击数:

各学院:
    为适应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进一步推进我校教材建设,决定开展2016年度自编教材(讲义)编写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自编教材(讲义)必须服从我校人才培养方案中专业课程的教学需要。
    2.自编教材(讲义)内容应当符合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符合教学规律。
    3.自编教材(讲义)编写团队结构合理,学术水平高,主编是我校在职教师,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并取得相关研究成果。
    (二)编写范围
    1.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尚无出版社出版的新开课教材(讲义)。
    2.有出版教材(讲义),但现有教材(讲义)内容及体系不符合我校教学需要。
    (三)重点支持项目
    1.重点支持在校企合作、应用型人才培养过程中开发的质量好、实用性强教材的编写;
    2.重点支持与理论教学相配套、培养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实验(实训实习)教材的编写。
    二、申报及评审流程
    1.教师申报
    教师填写《平顶山学院自编教材(讲义)立项申请表》(附件1),并附详细的教材编写大纲、编写目录交所在单位。
    2.单位论证
    教学单位组织专家对自编教材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论证,并签署意见。各单位汇总推荐立项项目经单位领导签字后报教务处。
    3.学校评审
    教务处初审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
    4.公示
    公示自编教材立项结果。
    三、政策支持
    1. 凡立项编写讲义,经评审同意试用的,每部教材(讲义)给予100分建设工作量奖励。
   2.有出版意向的教材,学校给予一定额度的资金支持。
    四、申报及编写要求
    1. 各单位于12月4日前将《自编教材(讲义)申请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公章)(附件1)和《自编教材(讲义)推荐立项汇总表》(附件2)和连同电子档报送教务处(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文档发送至lizhangpds@163.com。
    2.立项教材建设周期为半年。申报单位应在建设期内完成教材编写,建设期满,学校将进行审定验收。验收合格的,可在校内印刷使用或出版。
    3.凡列入年度资助出版的教材,出版资助资金一般在公布的当年建设经费中使用,如跨年度需重新申报评审。教材主编凭与出版社签订的出版合同及相关发票,到教务处办理资助(经费)使用手续。
    4.获得学校出版资助的教材应在其前言中注明。教材出版后,应向教务处提供样书2本,以便存档。

    附件1:平顶山学院自编教材(讲义)立项申报书
    附件2:2016年度自编教材编写计划申报汇总表


教 务 处
2016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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