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自编教材(讲义)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03-20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学校第三届教学工作会议精神和教学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推进我校教材建设,决定继续开展2014年度自编教材(讲义)编写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1.申报教材(讲义)必须服从我校人才培养方案中专业课程的教学需要。重点支持编写具有专业特色的案例式教材(讲义)。
    2.教材编写团队结构合理,学术水平高。主编须是我校在职教师,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在本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并取得相关的研究成果。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1.申报教材编写的教师须填写《平顶山学院自编教材(讲义)立项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详细的教材编写大纲、编写目录提交所在单位。
    2.各教学单位对教师提交的教材编写申请表进行初审,要从编写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两方面进行研究、论证,并签署推荐意见。经研究审核后,填写《自编教材(讲义)编写计划申报汇总表》(附件 2)由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连同《自编教材申请表》于 3月30 日前报送教务处(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文档发送jcsb@pdsu.edu.cn)。
    3.各教学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根据本部门的特点、优势和需要结合本部门开设专业、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的情况,认真分析,统筹规划,做好宣传、落实工作,组织本单位教研室中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和良好科研背景的高水平教师讨论、酝酿,调动教师在教学和科研工作的基础上开展教材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定人选,进行申报,并督促各编写教材负责人按时完成编写和出版任务。
    三、相关说明
    1.立项教材建设周期为一年。申报单位应在建设期内完成教材编写,建设期满,学校将进行审定验收。审定通过经学校批准的立项教材进行公布。未通过审定的教材,应按审定意见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修改,并再次提交审定。若仍达不到规定要求,将取消其教材立项资格。
    2.凡列入本年度资助出版的教材,出版基金一般在公布的当年建设经费中使用,如跨年度需重新申报评审。教材主编凭与出版社签订的出版合同及相关发票,到教务处办理资助(经费)使用手续。教材建设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中止资助。
    3.获得学校出版资助的教材应在其前言中注明。教材出版后,应向教务处提供样书2本,以便存档。

教 务 处
201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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