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强化我校实践教学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17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院教〔2016〕57号)和《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院教〔2016〕59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届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推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优比例
1.优秀指导教师
优秀指导教师分为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其推荐名额均按不超过本单位实际参加实习、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总人数10%的比例推荐。
2.优秀实习生
优秀实习生推荐名额不超过实习生总人数的15%。
3.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比例不超过8%。
二、推优条件
(一)优秀指导教师
1.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
(1)本届所指导的学生中有一定比例的学生论文(设计)综合成绩为优秀。
(2)指导教师思想正确、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指导过程中注重教书育人,对指导工作认真负责,既不包办代替,也不放任自流。
(3)认真、及时做好毕业生的选题工作;积极配合学院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中期检查;以身作则,严格要求学生;注意培养学生严谨、勤奋、求实、敬业的精神。
(4)定期检查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进度和质量,及时指导,并且针对学生的不同特点与水平加强指导;注意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其主动性和创造性,能够鼓励和指导学生开展创新思维和创新活动。
(5)指导学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总结,根据学生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论文(设计)质量,严格按评分标准公正地评定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
2.毕业实习优秀指导教师
(1)本届所指导的学生中有一定比例的学生实习综合成绩为优秀。
(2)按照专业培养目标和实习教学计划,能认真制定并严格执行实习教学进度,周密安排实习过程中的各个教学环节,实习教学准备充分,指导答疑耐心细致,实习教学效果优秀。
(3)严格遵守实习教学工作规章制度,履行指导教师工作职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重视学生政治思想、专业素质、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全面教育与提高。
(4)认真批改评阅学生的实习作业和实习报告,及时沟通交流实习教学状况,客观公正考核学生实习成绩,积极开展实习教学工作总结,不断提升实习教学效果。
(5)重视实习教育教学工作过程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关心学生的生活与健康,实习期间所指导的学生未发生违纪违规现象及安全事故。
(二)优秀实习生
1.实习成绩总评为优秀。
2.实习态度端正,积极主动,刻苦钻研,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学以致用,事迹典型,成绩突出。
3.严格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实习期间未出现过违纪违规现象。
4.尊重老师,团结同学,服从安排,责任心强,爱护国家和集体财产,维护学校和实习单位利益,受到师生和实习单位的一致好评。
5.按时完成实习计划规定的各项任务,实习资料齐备,实习成果真实可靠。
(三)优秀毕业论文 (设计)
1.毕业论文(设计)查重率不超过20%,成绩总评为优秀。
2.独立地、高质量地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所规定的各项内容。
3.善于查阅和利用技术资料;设计方案合理,有新意;能顺利地完成实验任务等工作;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表现出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
4.毕业设计说明书完整,图纸齐全,内容正确,概念清楚,条理分明,文字通顺,制图符合标准。毕业论文题目综合性强,有深度;论点明确,有创见;论据充分、严密;论述结构严谨,层次清楚;文字通顺、表达准确。
5.外文资料翻译表达准确、通顺,外文摘要完整、准确。
三、推优程序
1.各学院成立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推优工作委员会,制定工作方案,按照学校推荐比例和条件要求,提出推荐候选名单,并在广泛听取专业系(教研室)主任、教师意见的基础上组织评议。
2.各学院推优名单确定后应进行至少三天的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将相关材料提交教务处。
3.教务处根据推优条件审核材料,并进行结果的公示和公布。
四、材料提交时间和要求
请各学院于5月26日前将本学院推优工作方案和以下材料报送至教务处203,具体如下:
1.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提交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推荐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2)。
2.毕业实习优秀指导教师:提交毕业实习优秀指导教师推荐表(附件3)、汇总表(附件4)。
3.优秀实习生:提交优秀实习生推荐表(附件5)、汇总表(附件6)和实习总结。
4.优秀毕业论文 (设计):提交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定稿、查重报告(简洁版)、推荐表(附件7)和汇总表(附件8)。
以上材料纸质版均一式两份(学院、教务处各备案一份),电子版分类打包发送至pdsu7610@126.com。
五、其他要求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推优工作,在推优过程中严把质量关,秉承宁缺毋滥的原则把真正优秀的论文(设计)、教师和学生推选出来,并树立典范,推广学习。
2.凡在规定时间未报送材料、材料提供不全、不符合推优条件者,教务处将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联 系 人:赵利霞
联系电话:2657615
附件1: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推荐表
附件2:2017届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
附件3:实习优秀指导教师推荐表
附件4:2017届毕业实习优秀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
附件5:优秀实习生推荐表
附件6:2017届优秀实习生推荐汇总表
附件7: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
附件8:2017届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汇总表
2017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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