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迎接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加强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过程监控,根据《关于做好2017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院教〔2016〕57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就2017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过程化管理中有关中期检查、学术不端检测、答辩等相关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工作
(一)检查方式
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采取指导教师个别检查、各教学单位组织全面检查、教务处组织专家随机抽查。
(二)检查时间
1.学院自查:根据学院论文进展情况自行安排。
2.学校抽查:4月中旬。
(三)检查内容
1.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安排及落实情况。
2.毕业论文(设计)现阶段任务落实情况及成效。
3.指导教师按计划开展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情况。
4.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展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5.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初稿写作和完成的质量。
6.检查相关材料:包括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课题汇总表、选题审批表、选题变更申请表、选题汇总一览表、指导教师指导记录表、任务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和中期检查自查报告等。
(四)检查要求
1.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制定具体的检查办法和措施,对每个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展状况和指导教师的指导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采取切实措施,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并将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1)、自查报告(模板见附件2)于3月31日前报送至教务处。
2.针对当前学生做毕业论文(设计)与就业相冲突的问题,要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让学生认识到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是提高自身就业竞争力的有效途经,引导学生妥善处理好毕业论文(设计)与就业的关系。
3.对没有按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或任务完成不符合要求的学生应及时给予书面告知,作为今后评定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的依据之一。
二、学术不端检测工作
凡是参加答辩的毕业论文(设计)均需检测。
(一)检测时间
各学院可根据本单位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设定首次检测时间,一般应安排在组织答辩工作前2周,以便指导教师有足够的时间查看检测结果并通知学生修改。首次检测未过的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修改后可由学院设置二次检测时间,具体时间由各学院自行设定。
(二)检测要求
1.学校设定每位学生的检测权限原则上为2次,学生务必在毕业论文(设计)完成后提交给指导教师进行检测。
2.学生提交的毕业论文(设计)检测结果“总文字复制比”≦30%可参加答辩,不达标的毕业论文(设计)不予答辩,待通过检测后方可答辩;推荐为校级及以上等级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检测结果“总文字复制比”应≦20%,不达标的毕业论文(设计)不予推荐。
3.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提交时需将“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简洁)”作为附件,电子文本检测版本需与纸质文本完全一致,否则取消答辩资格。
三、答辩安排工作
(一)检查方式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学院答辩情况进行抽查。
(二)检查内容
1.毕业论文(设计)的资格审查情况;
2.学生答辩必备的条件是否满足;
3.答辩程序是否规范;
4.学生答辩材料是否完备和规范;
5.成绩评定是否合理。
(三)检查时间
各学院将答辩安排(附件3)提前一周报教务处。答辩工作应全部在5月12日前全部结束,结束后一周内将学生成绩全部录入系统,并将毕业论文(设计)后期材料提交至教务处(压缩包附件4)。
四、抽样盲审工作
1.5月22日学校将根据学生学号尾数随机抽取盲审论文(设计)并公布盲审名单。
2.请各学院在现有外审专家库的基础上对专家信息进行补充和完善,填写校内和校外专家信息表(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具体见附件5、附件6),专家信息表随被抽样论文材料一起上报。
五、其他要求
1.请各学院按照上述各项工作要求和时间截点将相关纸质材料报送至教务处203室,电子版发送到pdsu7610@126.com。
2.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各项材料(纸质、电子)学院必须统一进行保存和管理,学校将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材料随时进行抽调,严禁出现因缺少材料无法上报现象。
3.各教学单位要从迎评的高度重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切实加强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的监管力度,做好论文防抄袭检测制度的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学校将对在检查过程当中出现问题或材料未按要求上报的学院和指导教师进行通报。
联 系 人:赵利霞
联系电话:2657615
附件:1.2017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
附件:2.2017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中期自查报告(模板)
附件:3.2017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安排表
附件:4.2017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后期提交材料
附件:5.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盲审专家信息表(校外)
附件:6.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盲审专家信息表(校内)
2016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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