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学院关于举办大学生艺术展演系列活动之摄影大赛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1-09 点击数: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卫艺〔2016〕859号),我校决定举办全校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现将艺术展演活动系列活动之摄像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理想与信念”为主题,从校园记忆、自然人文、创意天地、志愿奉献、军旅生涯五方面征集摄影作品,表达当代大学生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愿望,展示大学生的艺术创作水平和青春风采。主题分类和主题描述详见附件。
    二、活动时间
    2017年1月—2017年6月
    三、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教务处、音乐学院
    承办单位:新闻与传播学院
    四、活动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生
    五、活动流程
    1.作品征集(2017年1月1日——2017年4月24日)
    各参赛单位各自进行初选,以各学院为单位组织参赛,并于2017年4月24日前各参赛单位统一将《艺术作品参赛登记表》等相关材料(含电子及纸质)报送新闻与传播学院图书馆六楼61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46422486@qq.com;联系电话15938971269。
    2.作品展览(2017年4月24日——2017年4月30日)
    参赛作品在图书馆展及平顶山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微信公众号进行一周的线上及线下投票。
    3.作品评选(2017年5月8日—2017年5月26日)
    采用线下评选方式,邀请多位摄影专家集中评选,通过集体投票及合议方式产生所有奖项。最人气奖由网友投票数最多且通过专家审核的作品获得。
    4.公布获奖结果2017年6月1日
    六、作品要求
    1.突出大赛主题,体现大学生的全新创意和独特视角。创作者应是在校大学生,作品应为原创,内容积极健康向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作品以jpg文件格式提交,文件不大于6000K,必须保留原始文件,原始文件(手机作品除外)要求800万像素以上,每张图片需配140字以内说明。参赛作品数量不限。
    3.本届大赛征集手机拍摄的作品,讲述身边的故事,记录美丽感人的瞬间。不追求设备的高端,更在意内容的表达。
    4.参赛作品须为参赛者本人原创,参赛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主办方不承担包括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组委会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所获奖项的权利。
    5.严禁剽窃、抄袭。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
    七、奖项设置
    1.作品奖
    作品奖包括最佳组图奖、最佳创意奖、最佳色彩奖、最佳瞬间奖、最具感染力奖、最佳构图奖、最佳纪实奖、最佳人气奖。各类奖项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
    2.指导教师奖
    每件作品限1名指导教师。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
    八、其他说明
    1.每位参赛者的作品提交数量不限。每一轮入围环节,每位参赛者只能有一件作品入围。
    2.同一件作品最多只能获得一个等级奖和一个单项奖。获得多个奖项的,取最高奖,其他以此递补
    3.所有事项以赛事组委会拥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平顶山学院“理想与信念”艺术展演摄影比赛作品登记表


2017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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