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16-05-11 点击数:
各院系: 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已基本结束,现须做好相关推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优比例 1.优秀指导教师 推荐优秀指导教师比例不超过10%。 2.优秀实习生 推荐优秀实习生比例不超过15%。 3.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比例不超过8%。 二、印刷装订 各院系须将优秀毕业实习生工作总结和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按专业或年级装帧成册,封面模板见附件1。优秀毕业实习生工作总结每册印刷3份,教务处留存1份;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每册印刷5份,备案教务处和图书馆各1份。 院系统一在学校印刷厂进行印刷,印刷前履行手续,交接清单见附件2。 三、时间要求 1.推优时间截止为5月27日。 2.印刷装订截止时间为6月30日。
201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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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科(考试中心)0375-2077201 课程中心(教材科)0375-2657610 教研科 0375-2657615
实践教学科 0375-2657237 学籍学位科 0375-2077201 教师教学能力建设科 0375-2657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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