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实践教学相关准备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08-27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新学期伊始,为确保实践教学秩序的稳定,保障实践教学正常进行,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特通知如下:
    一、实验教学准备
    1.环境准备
    各教学单位要认真做好开学前实验室环境卫生及实验仪器设备整理工作,确保实验室及实验仪器设备整洁有序,保证新学期实验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2.实验准备
    各教学单位要全面检查相关实验设施,调试校对仪器设备,及时配齐实验物品,保障实验室仪器设备安全正常运行,满足实验教学需要。
    3.工作安排
    各教学单位要组织实验室管理人员在实验课上课前对实验室进行全面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教务处及相关部门进行监督抽查,确保新学期实验教学顺利进行。
    4.教学准备
    根据课程要求和实验室实际情况,重点做好各项实验教学安排工作。任课教师要提前与实验室联系,确定实验计划,确保实验项目按计划开设。各单位须提交实验室准备自查统计表(见附件1)、实验教学计划汇总表(见附件2)、实验教学大纲和实验教学进度表。
    二、集中实践环节准备
    按照学期教学计划,各院系提前部署集中实践环节工作安排,落实好实习、见习和实训等集中实践环节场所、教师指导与学生学习等工作,按照集中实践环节管理要求,做好过程管理并按时提交相关档案材料,切实保障实习、见习和实训等集中实践环节有序进行,提高集中实践环节教学质量。
    三、第二课堂实践平台和开放实验室准备
    1.第二课堂实践平台准备
    各教学单位要明确第二课堂专业实践平台的培养技能和活动组织形式,提前做好活动工作安排,做好过程管理并按时提交相关档案材料,确保学生通过参加活动能实现实践能力的提高。
    2.开放实验室准备
    为充分发挥实验室的资源优势,给学生提供更广阔的实践空间,各教学单位要积极探索实验室开放形式、开放时间和开放管理办法,须将院系开放实验室管理制度、实验室开放申请表(见附件3)和开放实验室工作方案提交教务处,并做好开放实验室组织管理工作,在活动结束后2周内提交相应总结材料。
    四、其他
    上述实验教学和开放实验室等相关材料提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截止时间:9月18日前。集中实践环节和第二课堂材料在活动启动前一周提交管理记录单、活动大纲、活动计划和活动方案,活动结束两周内提交过程佐证材料、工作总结等材料。

    联系电话:2657610,电子信箱:jwc615@126.com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下载

教务科(考试中心)0375-2077201    课程中心(教材科)0375-2657610    教研科 0375-2657615

实践教学科 0375-2657237   学籍学位科 0375-2657610  教师教学能力建设科 0375-2657615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未来路南段 邮政编码:467000版权所有©2024平顶山学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