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网上评教、教师评学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12-08 点击数:

各院(系):
    为了做好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网上评教、教师评学工作,现将工作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院(系)要成立由教学院长(主任)为组长的学生评教、教师评学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次学生评教、教师评学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评教、评学时间
    1.网上评教
    2014年12月8日8:00——2014年12月22日8:00。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自己安排时间完成网上评教。
    2.教师评学
    2014年12月8日——2014年12月22日,各院(系)完成教师评学工作,并将结果报送教务处。
    三、评教、评学范围
    1.评教范围
    本学期开设的所有本、专科课程、所有任课教师。
    参评学生为全校本、专科学生。
    2.评学范围
    本学期开设的所有本、专科课程的所有任课教师对所授课班级进行评价。
    四、评教、评学要求
    1.评教要求:参与评教是每个学生的权利和应尽的责任,所有在校生必须全员参加评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网上评教的学生,将无法登陆青果教务管理系统查询成绩、无法进行选课。望广大同学相互转告,积极按时参与网上评教。
    2.评学要求:各教学单位根据学校的评学要求,组织教师认真填写《平顶山学院教师评学表》。院系结合公共课部门评学情况,填写《平顶山学院教师评学结果汇总表》并报送教务处。学生班级的学风综合评价分数为所有任课教师评价分数的平均值。
    3.院(系、部)领导要高度重视,做好对学生、教师的宣传工作,提高学生和教师对评教、评学的认识。
    4.各院系务必保障本学期教学任务均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各门课程方可顺利评教。
    5.评教、评学结果的效力按上级和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6.各院(系)认真填写未能正常参加评教学生的情况记录表,评教结束后交教务处(附电子文档)。
    联 系 人:景东兴 联系电话:2657610
    附件1:学生网上评教操作流程
    附件2:未能正常参加评教学生的情况记录表
    附件3:平顶山学院教师评学综合评价表(任课教师用)
    附件4:平顶山学院教师评学班级评分表(院系用)
    附件5:平顶山学院教师评学结果汇总表(院系用)
    附件6:平顶山学院教师评学结果汇总表(公共部门用)
 

教 务 处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下载

教务科(考试中心)0375-2077201    课程中心(教材科)0375-2657610    教研科 0375-2657615

实践教学科 0375-2657237   学籍学位科 0375-2077201     教师教学能力建设科 0375-2657615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未来路南段 邮政编码:467000   版权所有©平顶山学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