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推动学校转型,强化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全面提升学生实践动手能力,提高各专业实验室建设层次和水平,现就2015年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原则
各单位要依据学校学科专业群布局与单位实验室建设规划,结合现有专业岗位技能需求,构建专业群岗位能力评测体系,积极探索实践教学模式改革。围绕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改革与发展的主题,进一步整合优化实验资源,重点建设,形成优势,突出亮点,全面提升我校实验室建设水平。具体要求如下:
1.依据学校学科专业群布局,结合现有专业情况,围绕实验教学中心建设目标,做好实验室建设的中长期规划以及2015年度拟建项目的论证工作。
2.依据岗位技能培养要求,加大专业综合实验室建设力度,大力支持实战模拟、综合训练、虚拟仿真等综合型实验(实训)室以及专业群内部实验室资源整合改造项目建设;优先考虑教学与科研一体化实验室建设与创新实验室建设。
3.鼓励校企联合人才培养,支持校企共建实验室项目,构建“校中厂、厂中校”实践基地。
二、项目申报安排
此次实验室申报按照项目负责人制组织实施。各申报单位负责拟建实验室项目的总体规划,依据建设项目成立项目团队,开展实验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在单位内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做好建设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编制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方案。各申报单位应成立由分管实验教学工作的院长(主任)为组长的实验室建设项目领导小组,编制2015年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方案(见附件1),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于2014年11月11日前提交教务处。涉及多单位合作共建的应协调合作单位人员加入领导小组。
2.成立实验室建设项目实施团队。以拟建实验室为单位成立项目建设团队。每个项目团队应选派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熟悉项目相关技术的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来担任项目负责人。成员应包括实验教学教师、实验室管理人员、合作单位技术人员等。确需设备商技术支持的,可聘请设备生产厂家商技术人员为顾问成员。
3.编制实验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各项目团队依据单位实验室建设定位及要求,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组织编制实验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2)。方案在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述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仪器设备配置方案、实验室场地及环境改造方案、配套设施方案、实验室管理方案。对主要仪器设备、大型仪器设备要提供选型依据和价格依据。本次实验室论证要求提供方案支撑材料,清单材料类型应包括需求支撑材料、必要性和可行性调研材料、大型仪器设备技术资料、主要设备询价证明材料、实验室场地及环境改造材料等。在此基础上,填写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申报书(见附件3)。
4.单位论证及申报。各单位领导小组组织对项目团队提交的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申报材料和实施方案组织单位论证。单位论证应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和完备性,综合方案的可行性、科学性、先进性、前瞻性和性价比,对方案设计功能定位和需求定位是否能达到预期目标给出结论性评价。经单位论证通过签字后,于2014年12月2日前,将实验室申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4)、项目立项申报书和实施方案纸质文档(每个项目6份)及电子档提交教务处。
三、校级论证安排
1.组织职能部门预审。教务处对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依据建设项目方案内容,提交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材料预审。各职能部门应填写实验室建设项目部门预审单(见附件5),于2014年12月8日前将预审情况单反馈教务处,经教务处汇总后反馈相关申报单位。
2.开展校内立项论证。依据实验室申报项目情况,于2014年12月20日前,教务处组织开展2015年度实验室建设立项校内论证会。立项论证主要就实验室建设目标,建设的必要性、方案的可行性及预算价格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对是否建议立项继续推进建设给出明确结论,对立项项目进一步完善方案给出意见建议,经主管校长审核后,报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
3.组织校级专家论证。凡通过校级立项论证的项目,各单位应依据论证意见,组织项目团队进一步开展调研、完善方案,于2015年3月16日前完成最终方案。2015年4月3日前,教务处组织完成校级专家论证工作,并提交院长办公会研究后,转资产与设备管理处进入招标程序,配套工程建设项目提交相关职能部门具体推进。
四、保障措施
1.管理保障。为确保2015年度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工作顺利实施,学校成立实验室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各项工作。
2.经费保障。各申报单位立项申报经费预算一经审批,所发生的费用统一由项目负责人审批后,列支教务处实践教学经费。项目团队人员按一定标准给予实验室建设工作量,计入年度教学工作量。
3.政策支持。凡同意立项且包含实验教学改革方案的,直接列入2015年度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具有重大改革意义的,按校级重点项目支持。其它需要政策支持的,可根据情况优先考虑。
五、注意事项
1.本次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结果将作为2015年度学校实验室建设项目经费预算依据。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确保立项工作顺利完成。
2.项目硬件实施工期原则上应于2015年8月底前执行完毕,最迟不能超过2015年12月中旬,招标执行期应预留3个月。各项目实施工期应合理安排,对需要配套的前期工程应注意提前做好准备,确保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运行。
3.实验教学改革项目建设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确有特殊情况的,不得超过3年。实验人员培训工作应在具体实施前提交详细的培训方案,另行审批。
材料电子版发送至jwc615@126.com。
联 系 人:明虎斌 张 丽 联系电话:2657610
附件1:2015年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方案
附件2:实验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附件3: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申报书
附件4:实验室申报项目汇总表
附件5:实验室建设项目部门预审单
教 务 处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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