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学院关于遴选大学生校外实践
教育示范基地的通知
各院系:
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拓展合作方式,根据我校2013年度目标任务(平学院行〔2013〕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遴选一批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示范基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限额
每个院系须申报1-2个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组织领导与建设规划
1.组织领导
基地领导重视实习工作,基地能够认真与学校开展合作,建立有1个专门负责实习工作的组织结构,双方联系人能够定期沟通;
2.建设规划
基地制定有年度实践教育基地建设规划,并制定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建设措施;
3.建设目标
基地建设目标明确,建设标准高,有明确的工作思路。
(二)条件建设
1.教学条件
(1)基地原则上每年可接纳实习生的数量20人以上;
(2)教育实习基地有一定数量的市级及以上教学名师,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非教育实习基地有一定数量的工程师和高级技工,并具有较先进的管理水平;
(3)基地按照实习计划要求,确保实习角色或岗位轮换及时实习工作。
2.科研条件
(1)非教育实习基地有专门的科研场所;
(2)基地建立开放共享机制,双方能够尽可能地在科研场所、设施、设备、数据库等方面实现资源共享;
(3)基地具有一定的科技推广开发和科研能力。
3.教学队伍
基地配备有符合学科设置的、足够数量的、精通业务的指导学生实习的师资力量。教育实习基地5-10名学生配一位指导教师;非教育实习基地10-15名实习生配1名有实践经验的工程师或高级技工指导实习。
(三)管理体制
1.管理制度
基地能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制定相关的实习安排,能针对实习生建立相应的生活、实习制度等,能详实、全面地记录学生的整个实习过程,基地制定有基地指导老师工作制度,建立实习管理工作档案,基地实习工作档案保存完整,专人管理;
2.运行机制
双方能够签订详细的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协议或合同,双方能够建立人才交流合作机制,能连续3年以上接收我校实习生。
(四)质量保障
1.教育实习基地应严格按照实习计划为学生提供足够的课堂教学实习学时和实习机会,每个实习生上讲台不少于20个课时;非教育实习基地应按照教学计划,满足实习教学任务的要求,充分保证实习教学质量;
2.认真填写实习鉴定表中实习单位和基地指导老师意见,对实习生进行评价;
3.组织指导实习相关人员同实习指导教师共同组成考评小组,对实习学生的实习情况进行全面的考评。
三、遴选程序
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示范基地建设工作采取院系申报、会议评审、实地考察、学校审定的方式。
(一)院系申报
1.院系根据不同专业和学科的性质、特点,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的选择能满足实习教学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共同协商建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2.院系填写《平顶山学院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示范基地申报书》,申报建立平顶山学院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示范基地。并同时将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拟建立基地简介、实习教学条件说明、实习管理制度、岗位设置说明、以及企业荣誉等相关材料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二)会议评审
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对各院系提交材料进行汇总,提交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评审。
(三)实地考察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实践基地进行初步实地考察,并根据专业和学科特点,详细咨询,认真分析。
(四)材料公示
教务处将拟建的3-5个示范基地材料进行网上公示,收集反馈结果。
(五)学校审定
教务处将公示后确定的结果提交院长办公会审议,确定平顶山学院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示范基地。
四、材料要求
请各院系于 10月11日前将《平顶山学院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示范基地申报书》和相关支撑材料(包括企事业单位简介、资质证明、共建协议等)提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联系人:景东兴 电话:2657610
电子信箱:jingdx83@126.com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八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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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GDINGSHANUNIVERS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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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示范基地申报书
基 地 名 称:
推 荐 院 系:
申 报 日 期:
平顶山学院教务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