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各单位须提交相关展览材料,为做好材料搜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材料内容
1.教学条件
(1)提供校内教学场所一览表(见附件),本次统计包括实验室和各类教室,若同时有实验室和各类教室,请分别排序;
(2)提供校内教学场所相关照片及文字简介。
2.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包括实验教学、集中实践教学、学科竞赛和毕业综合训练,展示形式为展板。
(1)实验教学—须提供文字简介和场景照片;
(2)集中实践教学—须提供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一览表(参考评估案头材料,如有增加可补充)、各类实习文字简介和场景照片;
(3)学科竞赛—须各个承办单位提供活动文字简介、成果和场景照片;
(4)毕业综合训练即毕业汇演、毕业设计展等特色活动—须提供文字简介和场景照片。
二、有关要求
1.各单位整理素材时须注意材料展示形式均为展板;
2.为保证按时完成学校校史馆展览工作,各单位须于8月7日下午5点之前提交素材,提交材料须注明单位和内容;
3.联系人:张 丽 联系电话:2657610
电子信箱:15994023636@163.com。
附件:校内教学场所一览表
教 务 处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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