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计划编制及教材征订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2-10-09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第11周开始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计划编制、教材征订的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计划编制
 1.教学计划要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编制。2012级按2012版人才培养方案编制教学计划,其他年级按照2009版人才培养方案编制教学计划。2012级专升本按2010级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教学计划。
2.开设课程与人才培养方案不一致的,须填写《平顶山学院课程变动申请表》。
3.2012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和非毕业生实习、见习均需列入实习教学计划(模板见附件1)。
4.本学期教学周次为1-18周(新生为5-18周)。开课计划申报需要详细注明课程需要的教室类型(分段上课或个别时段使用不同类型教室的课程须注明使用时间)。需要分组上课的课程,须详细注明并按要求申报(见附件2、3模版)。
5.各教学单位务必于5月5日下午6点前将完整的教学计划(含实习教学计划)以纸质形式(主管教学工作的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和电子档形式报教务处。
二、教材征订安排
1.教材征订由课程的承担单位负责。各教学单位要认真组织教师研讨推荐,做好教材的选用论证工作。在选用教材时,应按照学校提供的书目优先选用国家规划教材或省、部级优秀教材及近三年内出版的新教材。本科生务必选用适合本科教学的教材,切忌本专科混用。
2.自编教材(讲义)的选用按《平顶山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规定(试行)》中第20条自编教材的审批程序执行(如有选用的教材,请先填写自编教材审批表,并附带两本样书交到教材科)。凡未经学校审核、批准使用的教材,不得进入课堂学校也不予结算教材费。
3.教师参考书的选用各教学单位务必要认真研讨、审核、把关,原则上必须与教材配套或属于同一类不同版别的优秀教材。凡属于教研或科研方面所需的工具书、专著、论著等参考资料不予征订。教师参考书属于教学单位保存的图书资料,每门课程征订数目不超过2本,特殊情况需另行审批。
4.本次教材征订截止日期为5月10日。由于教材征订时效性很强,过期很难保证及时供应,望各教学单位及时将《教材预订单》用A4纸打印两份经教研室主任、主管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教务处教材科,并将其电子文档发送到邮箱jcsb@pdsu.edu.cn。报送前务必认真检查核对课程、使用专业、班级、人数等有关信息,杜绝漏订、少订、重订、错订等问题的发生。
 5.特殊情况下临时补订的教材,由教学单位主管教学院长审批、签字并附说明报送教务处教材科。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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