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论证建设工作,推进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经研究决定,2012年将继续建设一批实验室。为了使实验室建设工作建立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之上,请各教学单位在2010—2012年实验室建设规划的基础上,认真组织调研,充分论证后按学校要求申报。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实验室要满足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的要求,并符合目前发展现状。
2、具有较高水平的教学队伍。在所从事的教学领域内有学科带头人;有团结协作、管理能力强的领导班子;有一支教学水平高、年龄与学历结构合理、敢于创新的优秀教学群体;有良好的教学传统和学术氛围。
3、有稳定的管理、技术人员队伍和比较健全的管理制度。
4、2010—2012年实验室建设规划中2011年未列入建设计划和2012年计划建设的项目。
5、原则上需要初步考虑申报实验室的建设地点。
二、申报范围
全校各教学单位。
三、相关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充分论证,申报条件成熟的实验室,并向教务处提交申请报告。在申报报告中所有参与论证的专家都要签字,院系领导要签字盖章,确保申报工作严肃认真、有理有据。
2、凡已经列入中央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的项目请注明。
3、各申报单位须提交《平顶山学院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表》(见附件)一份,同时把电子版发送至jwc615@126.com。
4、申报材料请于2011年10月28日前报教务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张 丽 任高举
联系电话:2657610
附件:《平顶山学院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表》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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