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届毕业论文(设计)专项检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2-09-25 点击数:

各院(系):
为进一步加强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决定对2012届毕业论文(设计)及相关档案材料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学生个人的归档材料
(1)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2)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书
(3)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变更申请表
(4)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更换审批表
(5)毕业论文(设计)评语表(一式三份,答辩小组每个老师对同一答辩学生各填一份评语表)
(6)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
(7)毕业论文(设计)评分表
(8)毕业论文(设计)修改意见表
(9)毕业论文(设计)定稿(三份)和毕业论文(设计)资料(包括图纸、试验记录、原始数据、实物照片、图片、录音带、设计手稿等)
2.院(系)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归档材料
(1)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方案
(2)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参考选题
(3)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4)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小组成员名单
(5)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及成绩汇总表
(6)毕业论文(设计)前期和中期检查情况表
(7)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含质量分析报告)
3.报备教务处材料
(1)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方案
(2)毕业论文(设计)课题情况统计表
(3)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情况统计表
(4)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统计表
(5)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的推荐材料
(6)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推荐汇总表
(7)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含纸质论文及电子档)
(8)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含质量分析报告)
4.抽查部分2012届毕业论文(设计)
二、检查方式
本次毕业论论文(设计)专项检查采取院(系)自查和学校专家组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检查时间
本次专项检查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至8月3日结束,其中,院(系)自查于7月30日前结束,学校专家组检查于8月1日至3日进行,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
四、检查要求
1.院(系)自查
院(系)自查由各院系成立的毕业论文(设计)专项检查小组负责。检查小组依据《平顶山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及各单位实施细则对本单位2012届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对毕业论文(设计)本身的质量(含内在质量和格式规范性)逐本(逐件)进行重点检查。
检查结束后各单位应将通过审核且确认没有质量问题的论文(设计)汇总登记(登记汇总表见附件2),经指导教师、检查小组组长、院系负责人分别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于2012年7月30日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学校检查
学校检查由专家组负责,专家组由教务处、教学督导办公室、部分院(系、部)等单位专家组成。学校专家组根据各单位报送的“2012届毕业论文(设计)审核汇总表”重点对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环节的档案材料进行检查,同时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对各院系已审核过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抽查。
专家组在检查过程中,应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登记汇总(见附件3)。检查结束后,检查组要向被检查单位主管领导反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建议,同时将经组长签字的“2012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检查登记表”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请各院(系、部)接通知后,务必按要求做好自查工作,并安排专人于7月31日前将2012届毕业论文(设计)学生个人的归档材料、院(系)管理归档材料和报备教务处材料等档案材料准备完毕。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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