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十三五”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各学院要结合实际情况,统筹做好“十三五”期间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编制专业结构优化调整意见,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梳理现有专业情况及“十二五”期间学院开办专业结构调整情况,填报《学院现有专业情况一览表》(见附件1)、《学院“十二五”期间专业调整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
二、结合《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精神,依据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和学院专业建设总体规划,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办学特色、办学条件,各学院要深入行业、企业和相关高校充分调研、科学论证,以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高质量应用型人才为目标,结合学院发展规划,统筹制定学院“十三五”期间专业结构优化调整意见,填写简表(见附件3),具体包括各专业(方向)的新增、撤销、优化等调整意见、调整进度、预期规模等内容,并填报《学院“十三五”专业分年度调整计划表》(见附件4)。
三、各学院在3月10日前将经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名的附件1-4材料提交至教务处教研科,电子文稿发送至pdsu3615@163.com。
联 系 人:王洁辉
联系电话:2657615
附件:1.学院现有专业情况一览表
附件:2. 学院“十二五”期间专业调整情况一览表
附件:3. 学院“十三五”专业结构优化调整意见简表
附件:4. 学院“十三五”专业分年度调整计划表
附件:5. 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十三五”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17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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