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我校将开展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结项的范围及要求
鉴定结项范围:2013年立项且申请延期、2014年立项、2015立项(一年期)的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详见附件1)。
达到鉴定结项基本要求:
1.完成“立项申请书”中确定的研究任务;
2.取得完整的研究成果(其中至少发表一篇研究论文);
3.注重改革创新的实践效果,有应用性实效。
二、鉴定结项的程序
1.填表。项目负责人提出结项申请,填写《平顶山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证书》、《平顶山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结项书》(附件2);提交支撑材料(附件3):结项报告、阶段性成果、申报时的《立项申请书》。项目负责人将上述结项材料提交至项目承担单位。
2.教学单位鉴定。各教学单位须组织鉴定结项。即,各单位对申请结项的项目组织单位级鉴定,并在鉴定结项前将《2016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教学单位鉴定结项时间安排表》(附件4)报送至教务处。鉴定后,根据每个项目的实际鉴定情况填写《2016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教学单位鉴定结项报告》(附件5)。
3.材料报送。各单位统一将项目材料和《2016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汇总表》(附件6)报送至教务处。
4.校级鉴定。学校组织成立鉴定委员会,鉴定专家对结项项目进行评议,给出鉴定意见。
5.公布。学校以文件形式公布结项结果,并对鉴定合格的项目,办理结项手续,发放结项证书。
三、材料报送时间和要求
请各单位务必于5月9-11日将相关材料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与教材建设科(办公楼203房间),同时将电子文档(命名:单位+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结项报告或结项鉴定书或立项申请书等)发送至pdsu3615@163.com,逾期不予受理。须报送的材料包括:
1.《平顶山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证书》:将项目结项情况填写到“结项审批表”中,经“成果应用单位”和“项目承担单位”签署意见后随同其他结项材料一起报教务处。
2.《平顶山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结项书》,一式五份,电子版一份。
3.支撑材料:结项报告、阶段性成果、申报时的《立项申请书》,将其装订在一起,一式五份,电子版一份。
4.《2016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教学单位鉴定结项报告》一式五份,电子版一份。
5.其他材料:《2016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教学单位鉴定结项时间安排表》(需在教学单位组织鉴定前报送)、《2016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汇总表》,各一式一份,电子版一份。
上报材料用厚牛皮纸袋装好,每袋限装一份成果材料,将《平顶山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结项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
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四、其他说明
1.按照《平顶山学院教学改革研究管理办法》(平学院行〔2012〕60号)文件要求,未通过验收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可提交整改方案和延期结项申请,对项目研究内容进行修改、完善,经批准后参加学校下一年度的结项验收,否则取消该项目。延期执行的研究项目若仍未通过验收,学校将按“项目自动撤销处理”,学校在两年内将不再受理该项目负责人提出的教研项目立项申请。
2.2014和2015年度立项的教改项目确实需要延期的,项目负责人需报送《项目管理证书》(填写“重要事项调整审批表”,审批后退回)、《平顶山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展情况报告》(附件7,一式二份,电子版一份)、《平顶山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重要事项调整审批表》(附件8,一式二份,电子版一份)。延长期限为1年。
3.已申请延期的项目必须参加本次结项。
联 系 人:赵利霞
联系电话:2657615
电子信箱:pdsu3615@163.com
附件1.平顶山学院2016年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拟结项项目汇总表
附件2.平顶山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结项书
附件3.平顶山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支撑材料
附件4.2016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教学单位鉴定结项时间安排表
附件5.2016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教学单位鉴定结项报告
附件6.2016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汇总表
附件7.平顶山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展情况报告
附件8.平顶山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重要事项调整审批表
2016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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