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本学期工作安排,现将2017年新增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本科专业设置的依据与原则
1.新增本科专业设置要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现设本科专业整理和201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2012〕993号)、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70号)精神和要求。
2.在全面总结“十二五”专业发展规划落实的基础上,依据学校学科专业群建设规划实施意见的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确定遴选新专业。
3.依据应用技术大学的转型要求,重点选择应用性强、服务面向清晰、社会需求度高的工科专业或符合区域社会发展的新兴专业。
二、新增本科专业申报的程序
1.新增本科专业申报论证
各学院在新增本科专业申报时应结合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和专业结构优化调整意见,认真考察国内相关专业开办情况,邀请专业(行业)专家参与论证,确定拟申报专业,并根据申报专业类型(备案专业或审批专业)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汇总表》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见附件)。
2.组织评审
教务处对申报专业的材料初步审查后,将组织专家对所申报的专业进行评审,届时将安排申报专业负责人做10-15分钟的陈述,具体评审时间另行通知,请有关申报单位提前做好准备。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1.申报新增本科专业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备案专业)申请汇总表》(附件1)或《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审批专业)申请汇总表》(附件2)(1份)。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附件3)或《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附件4)(5份)——其中表内“2.学校基本情况表”及“9.学校近三年新增本科专业情况表”由教务处填写。
2.材料装订要求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按专业分别装订成册并装袋(材料袋封面见附件6)。
3.材料填写要求(见附件5)
请各学院认真准备相关材料,申报材料(纸质稿)于2016年4月20日前报送至教务处,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pdsu3615@163.com(文件名为:学院名称+专业名称。若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教务处相关工作人员)。
联 系 人:赵 倩
联系电话:2657615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备案专业)申请汇总表
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审批专业)申请汇总表
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
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
附件5: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报材料的填写说明
附件6:河南省增设本科专业申报材料目录
附件7: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
附件8: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现设本科专业管理和201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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