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平顶山学院优质课教师评选办法》精神,为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和教学能力,激励教师增加对教学工作的投入,积极进行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促进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同时体现优劳优酬的原则,我校决定继续开展优质课教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凡在学校组织的每学期学生评教中,排名在本单位综合排序前30%的教师,方可具备参评资格。
2.优质课教师的评选比例按本单位当学期实开课程总门数(全校通识选修课除外)的10% (四舍五入)推荐,一门课程如果有两个教师同时上课按两门课程计算,以此类推(推荐名额汇总表见附件)。
3.参评教师申报的参评课程应是本人在本单位课程评教排序中最靠前的课程。该课程总学时数是指原始课时。
4.全校通识选修课将结合教师授课情况和学生评教结果由学校统一组织评选。
5.优质课教师推荐表(纸质和电子档)请于2016年1月14日前提交至教务处(办公楼203房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联系电话:2657615
联 系 人:赵倩、温静雅
电子邮箱:pdsu3615@163.com
附件1: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优质课教师推荐名额汇总表
附件2:平顶山学院优质课教师推荐表
教 务 处
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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