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第10-11周进行中期教学检查。为切实做好中期教学检查工作,现就中期教学检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教学检查领导小组,成员构成:
组 长:苏晓红
成员单位:教务处 教学督导办公室
各教学单位要成立由主管教学领导为组长,教学秘书、教研室主任、实验室主任为成员的检查小组。
二、检查内容
1.教学单位制定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及制度执行情况;
2.各类教学计划执行情况;
3.课堂教学秩序检查情况;
4.实习见习组织实施及归档情况;
5.开放实验室及第二课堂情况。
三、检查方法及时间安排
1.单位自查
11月4日至11月13日,各单位组织实施期中教学检查,填写检查情况汇总表并撰写期中教学检查总结。
2.学校检查
11月17日至25日,学校走访教学单位,依据各单位上报教学检查情况汇总表,对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检查。
四、检查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结合检查内容,确定检查方案,明确分工,切实做好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2.各教学单位通过现场检查、组织师生座谈会等形式了解单位承担课程的课堂教学情况,收集师生对学校和院系教学管理的意见和建议;通过自查方式了解各类教学计划的进展情况、发现计划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或建议,确保本学期各项工作在期末按计划顺利完成。
3.检查结束后,各教学单位将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总结应重点说明教学检查组织领导、检查安排、检查方式、检查结果、问题及建议等内容)及期中教学检查情况汇总表于11月16日分别报教务处和教学督导办公室。
教学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五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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