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09-23 点击数:

各院(系、部):
    为规范和加强“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专项经费管理,增强经费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务处要求,现决定开展2016年度各教学单位“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经费使用范围
    本次编制的“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经费的使用范围包括:
    (一) 调研费。包括组织和参加与本项目建设相关的交流会、研讨会、论证会等所用的差旅费和会议费(差旅费的报销标准,按财务处有关财务制度执行),以及与本项目建设相关的专家咨询费。
    (二) 资料费。包括购买项目建设必需的教材、教学参考书等图书资料以及教学软件、光盘等电子资料所需的费用。
    (三)结项评估费。包括中期检查与建设期满验收时准备各项材料所需的费用及专家评估鉴定费。
    (四)资源建设费。包括质量工程项目网站的建设和维护费用,以及网站视频资源的录制费;项目建设所需的小型实验仪器设备购置费、实验耗材购置费、实验仪器维修费等。
    (五)其他费用。与本项目建设密切相关的其他经费支出。
    二、经费支出比例
    学校拨付的“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经费各类支出比例要求为:
    (一)调研费不应超出总经费的15%;
    (二)资料费不应超出总经费的20%;
    (三)结项评估费不应超过总经费的10%;
    (四)资源建设费不应超过总经费的35%;
    (五)其他费用不应超过总经费的20%。
    三、编制要求
    请各院(系、部)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建设计划,依据目前经费使用情况,合理预算2016年度经费使用额度与内容,避免出现经费预算用而不编、编而不用、结余过多的情况,否则将直接影响明年预算。未报预算者不得报销。
    四、上报时间
    请各院(系、部)务必于2015年9月25日前将附件1经项目负责人和院长签字加盖公章后报教务处教学研究及教材建设科(办公楼203房间),并将电子版发送至pdsu3615@163.com,联系电话:2657615。

    附件1:2016年度“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经费预算明细表(院系填写)
    附件2:2016年度“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经费预算依据

教务处
2015年9月23日
 

附件下载

教务科(考试中心)0375-2077201    课程中心(教材科)0375-2657610    教研科 0375-2657615

实践教学科 0375-2657237   学籍学位科 0375-2077201     教师教学能力建设科 0375-2657615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未来路南段 邮政编码:467000   版权所有©平顶山学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