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重点项目结项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08-27 点击数:

各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我校将开展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重点项目的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结项的范围及要求
    鉴定结项范围:2013年立项的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重点项目(详见附件1)。
    鉴定结项要求:完成申报时课题所要求的规定性研究内容、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取得规定性研究成果,达到结项必备要求。
    二、鉴定结项的程序
    1.项目主持人提出结项申请,提交鉴定结项材料。
    2.项目主持人汇报项目研究情况。
    3.专家组通过听取汇报、审议材料、答疑等方式进行评议。
    4.专家组在评议的基础上提出鉴定结项意见,给出鉴定结项结论。
    5.学校对通过鉴定的项目,办理结项的后续手续,发放结项证书。
    三、材料报送时间和要求
    请各项目主持人务必于9月21-23日将相关材料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与教材建设科(办公楼203室),同时将电子文档(项目编号+项目主持人)发送至pdsu3615@163.com。须报送的材料包括:
    1.《平顶山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证书》:将“结项审批表”填写完整后随同其他结项材料一起报教务处;《平顶山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重点项目鉴定结项书》(附件2),一式五份,电子版一份。
    2.支撑材料:《平顶山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重点项目结项报告》(附件3,含阶段性成果)及申报时的《立项申请书》。将结项报告和立项申请书装订在一起,具体顺序为:封面—目录—研究报告—阶段性研究成果—立项申请书复印件。一式五份,电子版一份。
    上报材料用厚牛皮纸袋装好并将《平顶山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重点项目鉴定结项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
    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四、其他说明
    按照《平顶山学院教学改革研究管理办法》(平学院行〔2012〕60号)文件要求,未通过验收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可提交整改方案和延期结项申请,对项目研究内容进行修改、完善,经批准后参加学校下一年度的结项验收,否则取消该项目。延期执行的研究项目若仍未通过验收,学校将按“项目自动撤销处理”,学校在两年内将不再受理该项目负责人提出的教研项目立项申请。
    联 系 人:赵倩 赵利霞
    联系电话:2657615
    电子信箱:pdsu3615@163.com
    附件1:2015年度鉴定结项项目汇总表
    附件2:平顶山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重点项目鉴定结项书
    附件3:平顶山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重点项目结项报告格式

 

2015年8月27日
 

附件下载

教务科(考试中心)0375-2077201    课程中心(教材科)0375-2657610    教研科 0375-2657615

实践教学科 0375-2657237   学籍学位科 0375-2077201     教师教学能力建设科 0375-2657615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未来路南段 邮政编码:467000   版权所有©平顶山学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