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新增本科专业申报和论证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06-23 点击数:

各院系:
    根据新增本科专业申报工作安排,现将2016年新增专本科业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本科专业设置的依据与原则
    1.新增本科专业设置要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现设本科专业整理和201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2012〕993号)、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70号)精神和要求。
    2.在全面总结“十二五”专业发展规划落实的基础上,依据学校学科专业群建设规划实施意见的精神,结合院系实际,确定遴选新专业。
    3.依据应用技术大学的转型要求,重点选择应用性强、服务面向清晰、社会需求度高的工科专业或符合区域社会发展的新兴专业。
    4.电气信息类学科专业群应重点放在通信、交通运输业布局专业;经济管理类学科专业群应重点放在金融、投资领域布局专业;环境化工类学科专业群应重点放在制药、食品、材料等领域布局专业;医疗卫生类应重点完善医学类专业群,为医学本科专业开设创造条件。
    二、新增本科专业申报的程序
    1.新增本科专业申报论证
    各院系在新增本科专业申报时应组织骨干教师及人才需求企业、行业主管部门等展开充分调研论证,确定拟申报专业,并根据申报专业类型(备案专业或审批专业)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汇总表》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见附件),于7月10日前提交教务处。
    2.组织评审
    教务处对申报专业的材料初步审查后,将于7月中后旬组织专家对所申报的专业进行评审,届时将安排申报专业负责人做10-15分钟的陈述,具体评审时间另行通知,请有关申报单位提前做好准备。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1.申报新增本科专业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备案专业)申请汇总表》(附件1)或《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审批专业)申请汇总表》(附件2)(1份)。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附件3)或《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附件4)(5份)——其中表内“2.学校基本情况表”及“9.学校近三年新增本科专业情况表”由教务处填写。
    2.材料装订要求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按专业分别装订成册并装袋(材料袋封面见附件6)。
    3.材料填写要求(见附件5)
    请各院系认真准备相关材料,申报材料(纸质稿)按时间要求报送至教务处,电子稿发送至pdsu3615@163.com(文件名为:院系名称+专业名称。若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教务处相关工作人员)。
    联 系 人:赵 倩
    联系电话:2657615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备案专业)申请汇总表
    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审批专业)申请汇总表
    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
    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
    附件5: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报材料的填写说明
    附件6:河南省增设本科专业申报材料目录
    附件7: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
    附件8: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现设本科专业管理和201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 务 处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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