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12年以来所有在研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含校级和省级)的《项目管理证书》已经制作完成,请各单位统一到教务处203室领取,并将具体使用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经学校批准立项后,各项目负责人需要填写《项目管理证书》中的“立项通知单”、“实施方案及实施计划”,填好后交教务处统一制作,证书制作完成后统一发放给负责人,作为项目过程管理的依据。
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组围绕项目所开展的研究工作以及院(系、部)对在研的项目进行的日常管理、定期检查等工作情况填写到“工作记录”中。
三、项目若需要调整研究计划、项目组成员等,将其调整内容、调整原因填写到“重要事项调整审批表”中,项目承担单位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审批。
四、在使用项目经费时,需要将每一笔经费的使用情况填写在“经费使用记录”中。
五、项目结项时,除需报送相关结项材料外,还要同时报送项目管理证书。将项目结项情况填写到“结项审批表”中,经“成果应用单位”和“项目承担单位”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审批。
《项目管理证书》作为项目立项、中期检查、经费使用情况、结项等的依据,请各位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在相应阶段、相应栏目中认真填写并妥善保管。
领取时间:12月5日12:00前
联 系 人:赵利霞
联系电话:2657615
附件:平顶山学院教改项目校级管理证书领取一览表
教务处
2014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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