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平顶山学院外派访问学者及课程进修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平学院行〔2009〕39号)和《平顶山学院关于做好2014年度外派访问学者及课程进修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院教〔2013〕83号)精神,经各单位申报,资格审查和评审,现确定经济与管理学院刘金焕等23名教师为2014度平顶山学院外派访问学者或课程进修人员(名单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按照《平顶山学院外派访问学者及课程进修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加强外派访问学者及课程进修人员的考核管理。教务处将采取不定期抽查方式,督促检查外派访问学者及课程进修人员的管理工作。
二、外派访问学者及课程进修人员要严格执行学校相关管理规定。
1. 审核批准的访问学者和课程进修人员必须先与学校签订工作协议,然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2. 访问学者和课程进修人员在学习期间,应严格履行协议,中途不得改变进修学习类型或提出工作调动。
3. 访问学者返校结束两年内以平顶山学院名义在权威学术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2篇;公开做学术报告一次。
4. 课程进修人员返校后必须承担本单位安排的相应教学任务。
5. 访问学者和课程进修人员返校服务期限均为5年(外出学习时间不计在服务期内)。
6. 资助经费要做到专款专用,充分发挥经费使用效益,不得超范围使用资助经费。
附件:平顶山学院2014年度外派访问学者及课程进修人员名单
201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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