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平顶山学院2013年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3-09-24 点击数:

各单位:
    为了促进我校教学研究工作的开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教高〔2013〕831号)(附件1)和《平顶山学院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与奖励办法》(平学院行〔2012〕59号)(附件2)文件精神,决定开展我校2013年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次教学成果奖奖励范围为2011年以来经过省级或校级鉴定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公开发表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和公开出版的教材。所有申报的教学成果均须经过一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的检验,效果显著。
    1.成果完成人必须是成果的主要实际参与者,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学风,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2.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个人作为成果主要完成人申报的成果不得超过2项,作为主持人的成果限报1项。
    2011年以来通过结项的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必须参加本次校级教学成果奖的评选。
    二、申报程序
    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由教学成果负责人向成果所属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平顶山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书》(附件3),提交反映该成果的总结;成果所属单位组织初评,填写《平顶山学院教学成果应用报告》(附件4),择优向评审委员会推荐。评审委员会不受理个人申请。
    三、材料要求
    1.《平顶山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反映该成果的总结、《平顶山学院教学成果应用报告》,纸质版各一式三份,电子版各一份。
    2.省级或校级教育教学成果鉴定证书复印件三份。
    3.《平顶山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与电子版各一份。
    4.成果支撑材料复印件一份,附目录装订成册。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两套。
    5.上报材料要用厚牛皮纸袋装好。每袋限装一项成果的材料,并将《推荐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
    四、推荐申报省级
    学校择优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凡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教学成果,必须是2011年以来完成并且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通过省级教学成果鉴定,且获得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的教学成果。
    五、时间安排
    2013年9月29日前,完成个人申报和单位推荐工作。各单位将成果推荐材料报送教务处。
    2013年10月7日至9日,评选校级教学成果奖,推荐省级教学成果奖。

    联 系 人:温静雅、赵利霞
    联系电话:2657615
    电子邮箱:pdsu3615@163.com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
          2.平顶山学院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与奖励办法
          3.平顶山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4.平顶山学院教学成果应用报告
          5.平顶山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6.《平顶山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填报事宜说明

教   务   处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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