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平顶山学院中青年骨干教师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3-07-02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平顶山学院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实施办法》(平学院行〔2010〕18号)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始启动我校2013年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推荐比例
    我校教学一线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突出,具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教师。各教学单位推荐比例为本单位专任教师总数的10%。
    二、选拔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作风正派;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二)治学严谨,学术思想活跃,富有创新精神。在本学科领域具有坚实而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对本学科领域有深入的研究,能及时掌握学科发展动态,把握学科发展方向,对本学科发展有较强的前瞻性。
    (三)具有高校教师资格。
    (四)原则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五)主讲两门主干课程(其中一门为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教学工作量至少达到额定工作量的80%。教学效果良好,近三年教学质量年度考评一次优秀,或获得过优质课教师两次,或获得过教学优秀奖三等以上奖励。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六)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七)近三年科研(教研)工作成绩突出,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至少两项(其中第1项必备):
    1.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论文作者均限前2名,其中文科至少2篇为独著,理工科至少1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余限前2名),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
    2.参与撰写正式出版的著作或参编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本人撰写2万字/部)。
    3.省辖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或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或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专利(含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1项(限前5名)。
    4.校级以上科研(教研、工程)项目(课题)的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或参与完成校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限前5名)。
    三、选拔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对照条件向所属院系提出申请,填写、提交《平顶山学院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选拔推荐表》(附件1)和近三年代表本人教学与学术水平的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所在单位审核、推荐。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教学科研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核,并根据本单位学术梯队建设需要,严格对照条件进行评议,写出推荐意见,填写《2013年平顶山学院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选拔推荐汇总表》(附件2)。
    (三)学校评审。教务处汇总后提交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审,获与会委员2/3以上票数通过者,由院长办公会议确定正式培养对象。
    四、材料要求
    请各申请人所属单位于7月5日提交以下材料:《平顶山学院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选拔推荐表》和《2013年平顶山学院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选拔推荐汇总表》(各一式五份)袋装报送至教务处,每袋限装一个推荐人员的材料,并将推荐材料目录(附件3)贴于纸袋的正面,同时提交电子文档(一个推荐人员的电子版材料压缩为一个文件,文件命名为:“XX学院XXX(推荐人员姓名)中青年骨干教师推荐材料”)。
 

    联 系 人:温静雅
    联系电话:2657615
    电子邮箱:pdsu3615@163.com
    附件:1.平顶山学院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选拔推荐表
         2.2013年平顶山学院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选拔推荐汇总表
         3.平顶山学院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选拔推荐材料目录
         4.2013年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名额分配表
 

教 务 处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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