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进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作者: 时间:2013-03-26 点击数:

为引导和调动广大教师将教学研究成果落实到日常教学改革实践中,有效推动教学改革进一步深化,切实提高教学质量,拟从三个方面对教学优秀奖的评选工作进行改进。

一、关于参评教师人选

1.参评教师的构成。将参评教师名额分为两部分,一是在院(系、部)教师申报的基础上,由院(系、部)推荐(一般占70%);二是按职级由学校抽选(一般占30%)。总参评教师人数不突破总比例,在名额分配表中明确推荐名额和抽选名额,并且对抽选名额按职级予以确定。

2.参评教师的资格。院(系、部)推荐参评教师,按《平顶山学院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执行。学校抽选参评教师,按职级从近三学期教学排名在前30%以内、或近三学期获得过优质课称号、或近三年教学质量年度考评优秀的教师中随机抽选(教务处和教学单位共同见证并确认抽选结果)。

3.参评教师的申报推荐材料。参评教师(无论是教学单位推荐的人选,还是学校抽选的人选)均需提交以下材料:(1)平顶山学院教学优秀奖申报推荐表;(2)评奖学期参讲课程教学改革实施方案(不少于3000字);(3)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与教学改革研究论文(复印件,原件仅供审核用)。其中,“评奖学期参讲课程教学改革实施方案”须由参评教师所在教研室研究通过,并经课程归属管理单位领导审定给出意见。

二、关于评选程序

评审程序仍分初选与终评两阶段。在初选阶段,说课环节除保留“说课”外,增加“说教学改革”部分,即“说该课程的教学改革总体思路、实施步骤和预期实施效果”(若在该课程以往的教学中已进行过教学改革,要作对比分析或说明),提倡在原教学改革的基础上做进一步的改革深化。在终评阶段,参评教师现场讲课环节要体现所做的教学改革,反映教学改革实施方案在教学实践中的应用情况。

在评审标准与评分细则中,增加“教学改革”评分项,对“参讲课程教学改革实施方案”、“说教学改革”进行评分,并计入总评分。

初选评分构成

 

项  目

基本要求

分 值

参讲课程教学改革实施方案

1.实施教学改革背景(为什么要进行教学改革,即必要性分析)

2.教学改革的主要内容和拟解决的关键性问题

3.教学改革的思路(含教学改革的理论支撑)

4.教学改革的具体措施和方法(可行性论证)

5.教学改革的预期成效

100分

说课

1.说整个课程的性质、地位与定位和教学目标

2.说教学改革(即说该课程的教学改革总体思路、实施步骤和预期实施效果)

3.说一节课的教学设计与实施方案

100分

 

终评(现场讲课环节)评分中增加评价教学改革实施方案与实际教学的吻合度,该项占总分的10%。

综合分=教学改革实施方案(15%)+说课(35%)+现场讲课(50%)

三、关于奖励

学校应加大奖励力度,适当提高奖金额度。建议一等奖奖金调整为5000元,二等奖奖金为3000元,三等奖奖金为1000元。

请在2013年4月1日前将反馈意见提交教研科。

联 系 人:赵先锋    联系电话:2657615

电子邮箱:pdsu3615@163.com

教务科(考试中心)0375-2077201    课程中心(教材科)0375-2657610    教研科 0375-2657615

实践教学科 0375-2657237   学籍学位科 0375-2077201     教师教学能力建设科 0375-2657615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未来路南段 邮政编码:467000   版权所有©平顶山学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