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新增专业申报和论证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2-10-09 点击数:

各院系:
根据我校学科、专业建设发展规划要求及专业申报工作安排,现将本次新专业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设置的依据
1.新专业申报应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革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7〕2号)、《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教高〔1998〕8号)和《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1999年颁布)》(教高〔1999〕7号)有关文件要求。
2.新专业申报应依据学校“十二五”规划精神,按照适度超前、整体优化、需求导向的原则,以现有专业为依托,在认真分析现有专业的办学情况、办学条件等的基础上,结合我校学科专业发展的总体要求,根据社会对人才的需求状况,充分考虑报考生源和毕业生的就业情况等综合因素,要有利于促进办学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有利于突出办学特色,形成科学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布局,保证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二、新专业申报的程序
1.新专业申报论证
各院系在新专业申报前应组织骨干教师及人才需求企业、行业主管部门等展开充分调研论证,确定拟申报专业,填写《拟申报专业登记表》(附件1),和《年度高等学校专业设置汇总表》(附件2)于6月8日前提交教务处。并于6月15前,提交全部申报材料。
2.组织评审
教务处对申报专业的材料初步审查后,将于6月下旬组织校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对所申报的专业进行评审,届时将安排申报专业负责人做10-15分钟的陈述,具体评审时间另行通知,请有关申报单位提前做好准备。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1.申报新专业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试行)》(附件3)(3份)——其中表内“2、学校基本情况表”及“9、学校近三年新增专业及本年度拟增设专业情况”使用教务处统一填写格式(见附件4);
(2)《年度高等学校专业设置汇总表》(1份,加盖院系公章);
(3)材料袋封面(附件5)(1份)。
2.材料装订要求
(1)《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
(2)《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按专业分别装订成册并装袋(材料袋封面见附件5)。
3.材料填写要求(详见附件4)
4.上报时间、地点
请各院系认真准备相关材料,申报材料报(纸质稿)按时间要求送至教务处教研科,电子稿发送至pdsu3615@163.com(文件名应为:院系名称加专业名称,例如“经济与管理学院-物流管理专业申报材料”。若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教务处相关工作人员)。

联 系 人: 赵先锋
联系电话:2657615
附件:1. 拟申报专业登记表
2. 年度高等学校专业设置汇总表
3. 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试行)
4. 材料填写要求
5. 材料袋封面
                                                                        教 务 处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下载

教务科(考试中心)0375-2077201    课程中心(教材科)0375-2657610    教研科 0375-2657615

实践教学科 0375-2657237   学籍学位科 0375-2077201     教师教学能力建设科 0375-2657615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未来路南段 邮政编码:467000   版权所有©平顶山学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