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2011〕550号)精神,经学校组织申报,省教育厅评审,我校史玉珍等3名青年教师已被评定为2011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见附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教学单位要继续深入实施“人才强校工程”,加快中青年教师培养步伐,着力提升教师素质,优化队伍结构,健全管理制度,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二、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实行目标管理。各教学单位要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实施办法》的规定和《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项目申请书》中确定的项目任务,加强对青年骨干教师的考核管理,保证其按期完成项目研究工作。教务处将采取不定期抽查方式,督促检查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工作。
三、省级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项目,按照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学校按照1:1比例配套主管资助部门资助金额资金。各资助计划项目要建立专项经费使用档案,合理安排,专款专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四、2008-2010年的省级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项目资助经费参照以上标准执行。
附件:1.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1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的通知
2. 平顶山学院省级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及项目经费明细表
教 务 处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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