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河南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加强普通话水平测试员队伍建设,我校将在教师中选拔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培训班学员,后续将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培训计划,分批安排参加培训。具体事宜如下:
一、选拔学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优良的道德品质,爱国守法、爱岗敬业。
(二)熟悉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热心普通话教学和推广。
(三)熟悉普通话语音理论,熟练掌握汉语拼音和常用国际音标。
(四)具有较强的语言规范意识和语音分辨能力,普通话成绩达到90分以上。
(五)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二、培训、考核内容
(一)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
(二)普通话与汉语方言、朗读与说话训练。
(三)普通话水平测试评分标准、测评实践。
(四)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普通话水平、测评能力考核。
三、颁发证书
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颁发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和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资格证书,聘任后参与我校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
四、注意事项
各学院须对选拔学员的普通话口语水平、语音听辨能力和汉语拼音熟练程度进行预测,按条件选送学员。学员选拨登记表(见附件)扫描版,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扫描版,于9月18日之前一并发送至邮箱pdsxyjwc@163.com。
联系人:刘娟
电 话:2657638
附件: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培训班学员选拔登记表
平顶山学院语委办公室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