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创优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18〕766号)精神,我校认真组织开展了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建设申报备案工作。现根据省厅《关于做好合格基层教学组织备案工作复核的通知》精神,对已报送合格基层教学组织进行复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合实际,科学规划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建设
根据单位实际,科学规划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工作,分期分批高质量推进合格达标工作,确保2020年100%达标。
二、对标复查已上报合格基层教学组织情况
各单位对照基层教学组织合格标准,复查已报送各教研室信息。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职称应为高级职称(副教授以上),且基层教学组织人员组成原则上应为5人以上,30人以下。如前期报送基层教学组织复查不合格,可重新推荐,每个学院1-2个名额。
三、学校组织专家复查
学校将成立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专家组织,严格审核程序,对单位申报的合格基层教学组织逐一审核,提出改进工作意见建议,报送省厅。
四、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认真对照《河南省高等学校合格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标准(试行)》,对备案的合格基层教学组织进行认真复核,于11月9日前,将复核情况表(附件)及更新后的备案表、备案汇总表经院长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203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教研科邮箱。
联系人:王洁辉 王帅鹏
电 话:2657615
邮 箱:pdsu3615@163.com
附件:平顶山学院合格基层教学组织备案复核情况表
教务处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