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18届结业生结业证置换毕业证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换证时间
2018年11月6日至9日或2019年5月2日至7日。
二、换证条件
依据《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审核结业生的毕业资格,凡完全符合毕业要求者,可申请置换毕业证。
三、换证流程
(一)学生完善手续达到毕业要求
1.因成绩不及格结业的学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返校补考并取得相应课程学分。补考程序为:
(1)参加返校补考的学生须在2018年10月16日前到原学院办理补考报名手续,填写《平顶山学院2018届毕业生返校补考申请表》(学院留存);
(2)经学院领导审核签字后,各学院于2018年10月19日前将《毕业生返校补考报名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报送教务处;
(3)教务处下发返校补考通知,学生参加考试。
2.因通识选修课学分不足结业的学生,需修读通识选修课并足额取得所缺学分。修读选修课程序为:
(1)学生提出修读选修课申请,经原学院领导同意后,于每学期第1-2周到教务处办理选课手续;
(2)学生选课,并将教务处出具的同意修读通知送课程所在学院及任课教师;
(3)学生修读课程,参加课程考核。
3.因专业实习、专业见习、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环节不合格结业的学生,需重修取得实践环节合格成绩。修读实践环节程序为:
(1)学生根据原学院实践工作安排向学院提前递交修读申请;
(2)学院将参加实践学生名单及安排报教务处备案;
(3)学生按要求完成实践环节任务,学院综合评定其成绩。
4.因欠费及其他原因结业的学生,需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由相应部门提供手续已清证明。
(二)结业证置换手续
1.拥有结业证且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将结业证和相关证明(课程成绩合格证明等)交原学院审核;
2.学院对结业生毕业资格进行审核;
3.学院撰写《结业证置换毕业证的申请报告》,与结业证一并报送教务处;
4.教务处审核后,报省教育厅办理毕业证。
(三)毕业证书发放手续
1.证书办理后,教务处通知学院贴学生毕业照片;
2.教务处统一到校长办公室盖章;
3.学院领取证书,并发放给学生。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接本通知后,确保通知到全体结业学生,并将纸制告知书印发到每位结业学生。
2.课程补考中,专业课补考由各学院安排,公修课的补考由教务处安排,考场安排于考前公布(注意查看教务处主页)。申请返校补考而未按时参加考试的,按缺考处理。返校缺考或补考不及格者,随2019届毕业生重新办理补考报名手续(具体安排可查看教务处主页或向原学院询问),2018年11月4日至2019年11月1日期间不安排返校补考。
3.各项工作按规定要求完成,逾期教务处不予办理换证事宜。
附件:结业证置换毕业证的报告
教务处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