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2016年即将结束,为了全面、客观和公正地评价教师的教学质量,各教学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规范程序,加强考评的组织与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平顶山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办法(试行)》(平学院行〔2010〕2号)文件要求,做好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工作,进一步加强教风建设,强化教学质量管理,提高教学质量。
本年度考核工作考核对象是受聘担任各级专业技术职称,并于本自然年度内担任课程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及校内兼职教师(兼职教师包括本校非教学单位兼职教师,不包括返聘教师和外聘教师)。本自然年度内脱产进修或请假达到一年的教师不参加考核。参评教师中,各教学单位专职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应在岗位所属单位参评;校内兼职教师在本年度内任课单位参评,如上下半年任课分属不同单位,则以下半年任课单位作为参评单位。
各教学单位将2016年度《平顶山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评结果汇总表》、考评结果为优秀的教师的《平顶山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评表》电子和纸质材料(单位负责人签字和加盖公章)于2017年1月12日前报送教务处。
附件1:2016年度平顶山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评结果汇总表
附件2:2016年度平顶山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评表
201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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