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课程重修及证书置换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 时间:2019-06-10

各学院:

为做好2019届毕业生课程重修、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核、毕业证书

及学位证书办理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环节重修

(一)申请类别

1.成绩不及格的课程/环节

2.未修读的教学计划中应修课程/环节

(二)修读方式

1.自主学习:学生制定自主学习计划,课程承担单位根据学生需求安排辅导教师通过翻转校园、社交软件、邮件等在线答疑辅导。

2.网络学习:学生在课程承担单位指定网络学习平台(例如中国大学MOOC国家精品课程在线学习平台、智慧树在线教育、平顶山学院网络教学平台)修读指定课程,课程承担单位安排辅导教师关注学生学习过程。

3.跨校修读:学生选择学校认可的院校修读相应课程,跟班学习。

4.返校学习:学生申请返校跟班学习。

(三)前期准备

1.课程承担单位确定网络平台及课程

6月10日前,各单位审定课程学习平台及课程(主要在中国大学MOOC国家精品课程在线学习平台、智慧树在线教育、平顶山学院网络辅助教学平台指定课程),填写《网络课程信息登记表》报教务处备案(表格见附件3,附件1为智慧树网络课程清单,附件2为尔雅网络课程清单)。

2.6月11日,教务处发布网络平台及课程,供学生选择。

(四)申请审核

1.学生提出申请

6月11日,学生离校前填报《平顶山学院结业生(毕业生)重修课程申请表》(见附件4)。

2.学生所在学院汇总

1)6月18日前,学生所在学院按课程承担单位汇总学生重修课程申请结果(汇总表见附件5),汇总表签字盖章后报送至课程承担单位。

2)6月18日前,学生所在学院统计学生重修缴费情况(统计表见附件6),根据收费标准和修读学分核算学生应缴纳学费(课程学分*元/每学分),报教务处备案。

3)教务处审核后,报财务处,同时下发学生所在学院,学生所在学院告知学生。

3.课程承担单位审核安排

1)自主学习:课程承担单位安排辅导教师,确定辅导对应学生名单、辅导途径及辅导安排。

注意:答疑过程要留痕迹,作为学生平时成绩及教师工作量认定的依据。

2)网络学习:对于使用学校网络辅助教学平台学习的学生,课程承担单位安排教师辅导。

3)跨校学习:课程承担单位审核学生修读课程学校资质及课程内容。

审核要点:修读学校类型不低于我校;修读课程内容与我校课程基本一致。

4)返校学习:课程承担单位确定学生的课表安排。

7月2日前,课程承担单位将自主学习辅导安排表、网络课程辅导教师、跨校修读课程审核表、重修课表等报教务处备案(汇总表见附件7)。

4.教务处公布

开学前一周,教务处在教务处主页公示课程重修相关安排。

(五)缴费注册

2019年春秋季学期开学第1周,重修学生将重修学费存入学费卡中,财务处从卡中扣除学费。

(六)收费标准

重修课程按学分收费,收费标准依据《平顶山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1.通识课程重修收费标准按各类专业的最低标准80/学分收费。

2.0.1学分素质拓展课考试未通过者可继续免费修读,直至获得学分,素质拓展课包括:军事理论、大学生心理健康、自然科学概论、公共艺术类课程。

3.专业课重修收费标准依据学年收费标准、学制、专业总学分计算得出,详见下表:

专业类型

每学分收费标准(元)

专业类型

每学分收费标准(元)

文史类

80

艺术类

134

理工类

82

医学类

100

软件工程

244

会计学(中外)

289

视觉传达设计(中外)

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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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成功申请重修后,根据课程学分与相应学分收费标准,将应缴学费存入学费卡中,由财务统一扣费。

(七)课程考核

1.学生申请:春秋学期第12-13周,学生填写考核申请表(表格见附件8),报所在学院。

2.学院审核

1)春秋季学期开学第12周,财务处将重修缴费情况反馈至教务处及相关学院。

2)学生所在学院审核重修学生缴费情况。

3)学生所在学院按课程承担单位汇总学生重修考核科目(表格见附件9),报教务处。

3.课程承担单位制卷

14周课程承担单位制卷印卷,原则上重修考核形式与初修考核一致。

4.重修考核

每学期第15-16周组织课程考核。

5.成绩

1)重修成绩由平时成绩+期末考核成绩构成。

2)学生在线学习、参与辅导答疑和跨校学习经历可作为平时成绩的评分依据。

3)学生跨校学习,参加对方学校的期末考试,成绩经对方学校确认,可置换我校课程成绩。

(八)其他要求

1.重修学生应按计划完成学习活动,主动联系辅导教师进行答疑解惑,严守学术诚信,提供真实有效学习过程材料,若发现学生有学术造假行为,取消课程成绩,并按照学校规定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2.未足额缴纳学费的,学校不安排辅导答疑及课程考核。

3.学生返校学习及考试期间的安全责任自负,食宿自理。

二、置换毕业证

(一)申请条件

结业学生重修课程(环节)成绩全部合格后,达到毕业要求,可申请结业证置换毕业证。

(二)申请程序

1.学生申请

春秋学期第17周,毕业条件的学生将结业证和相关证明(课程成绩合格证明等)交原学符合院审核。

2.学院审核

春秋学期第17周,学院对结业生毕业资格进行审核(是否欠费),撰写《结业证置换毕业证的申请报告》(见附件10),与结业证一并报教务处。

3.办理毕业证书

春秋学期第18周,办理发放毕业证。

三、申请学位证

(一)申请条件

学生多个原因而暂不授予学位的,全部符合学位授予条件后,可申请学位证书。

1)获得毕业证书

2)平均学分绩点达到学位授予要求

3)处分解除

4)因违背学术诚信行为而不授予学位的,如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学位证书:

毕业当年考取研究生、通过县级及以上招教考试就业的、通过地市级以上统考就业的;

毕业前在省级及其以上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其以上奖励者或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者;

其他重大突出表现行为者。

(二)申请程序

1.学生申请

春秋第19周,学生填写《平顶山学院学位申请表》(附件11),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至所在学院。

2.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

春秋第20周,学院评定分委员会按《关于做好2019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要求审核,结果报学校学位办公室.

3.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春秋学期第21周,学校召开校学位委员会会议审核学位资格。

4.办理打印证件

春秋学期第21周,打印发放证件。

四、相关要求

1.学生毕业离校前,学生所在学院应与结业生、暂不发放学位证书学生签订告知书,明确告知学生结业原因或暂不发放学位证书原因及相应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具体措施。

2.为保证下学期能够选上自己需要重修的课程,学生务必在开学后1周内与原所在学院联系申请事宜,解决返校重修课程的选定问题,以免错过选课时机,无法完成学业。

3.因人力无法抗拒的疾病,不能参加返校考试的学生,务必及时向原所在学院备案,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机会。

 

附件:1.2019秋智慧树课程清单

     2.2019秋尔雅课程清单

3.网络课程信息登记表 

     4.平顶山学院结业生(毕业生)重修课程申请表

     5.    学院结业生(毕业生)重修报名汇总表

6.    学院结业生(毕业生)重修学费统计表 

7.    学院结业生(毕业生)重修安排表

8.平顶山学院结业生(毕业生)重修课程考核申请表

9.    学院结业生(毕业生)重修考核汇总表

10.结业证置换毕业证的报告

11.平顶山学院学士学位申请表

 

 

     

2019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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