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届结业生结业证置换毕业证相关事宜的通知

作者:来源:499 时间:2017-05-25

各学院:
    为做好2017届结业生结业证置换毕业证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换证时间
    2017年11月7日至10日或2018年5月2日至4日。
    二、换证条件
    依据《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审核结业生的毕业资格,凡完全符合毕业要求者,可申请置换毕业证。
    三、换证流程
    (一)学生完善手续达到毕业要求
    1.因成绩不及格结业的学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返校补考并取得相应课程学分。补考程序为:
    (1)参加返校补考的学生须在2017年10月17日前到原学院办理补考报名手续,填写《平顶山学院2017届毕业生返校补考申请表》(学院留存);
    (2)经学院领导审核签字后,各学院于2017年10月20日前将《毕业生返校补考报名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报送教务处;
    (3)教务处下发返校补考通知,学生参加考试。
    2.因通识选修课学分不足结业的学生,需修读通识选修课并足额取得所缺学分。修读选修课程序为:
    (1)学生提出修读选修课申请,经原学院领导同意后,于每学期第1-2周到教务处办理选课手续;
    (2)学生选课,并将教务处出具的同意修读通知送课程所在学院及任课教师;
    (3)学生修读课程,参加课程考核。
    3.因专业实习、专业见习、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环节不合格结业的学生,需重修取得实践环节合格成绩。修读实践环节程序为:
    (1)学生根据原学院实践工作安排向学院提前递交修读申请;
    (2)学院将参加实践学生名单及安排报教务处备案;
    (3)学生按要求完成实践环节任务,学院综合评定其成绩。
    4.因欠费及其他原因结业的学生,需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由相应部门提供手续已清证明。
    (二)结业证置换手续
    1.拥有结业证且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将结业证和相关证明(课程成绩合格证明等)交原学院审核;
    2.学院对结业生毕业资格进行审核;
    3.学院撰写《结业证置换毕业证的申请报告》,与结业证一并报送教务处;
    4.教务处审核后,报省教育厅办理毕业证。
    (三)毕业证书发放手续
    1.证书办理后,教务处通知学院贴学生毕业照片;
    2.教务处统一到校长办公室盖章;
    3.学院领取证书,并发放给学生。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接本通知后,确保通知到全体结业学生,并将纸制告知书印发到每位结业学生。
    2.课程补考中,专业课补考由各学院安排,公修课的补考由教务处安排,考场安排于考前公布(注意查看教务处主页)。申请返校补考而未按时参加考试的,按缺考处理。返校缺考或补考不及格者,随2018届毕业生重新办理补考报名手续(具体安排可查看教务处主页或向原学院询问),2017年11月5日至2018年11月2日期间不安排返校补考。
    3.各项工作按规定要求完成,逾期教务处不予办理换证事宜。

    附件:结业证置换毕业证的报告


 教务处
2017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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