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计划编排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499 时间:2017-06-02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现启动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计划编制与教材征订的工作。为确保本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计划编制
    (一)教学周次安排
    2017级本专科上课周次为6-19周,2017级专升本和其余年级为1-19周。
    (二)编制要求
    1.各学院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学期教学计划,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详见教务处主页。新招生专业应在教学计划录入前将人才培养方案报教务处备案。
    (1)本科专业按2012版人才培养方案(第二次修订版)编制学期教学计划;
    (2)专科专业按专科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学期教学计划;
    (3)独立成班的专升本专业按专升本培养方案编制学期教学计划;
    (4)《大学语文》课程开设依据《2012版人才培养方案第二次修订工作要点》相关规定执行。
    2.因特殊原因需调整教学计划的,教学单位应依据《平顶山学院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提出《开课计划变更申请表》,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
    3.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学计划分配教学任务,公共课程承担单位在分配教学任务时,注意避免同一教师多学院授课情况,同时做好兼职教师与外聘教师备案工作。
    4.课程承担单位跨学院分配教学任务、跨学院使用实验室的,需提交申请,报教务处统一协调。
    5.集中实践环节先行安排周次,然后安排通识必修课和部分跨学院的学科基础课课表,最后安排专业课课表。
    6.课表编制完成后,学生在教务系统中对拟修读课程自行选课。
    7.依据人才培养方案实施的第二课堂,须编制教学计划(模板见附件2),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二、教材征订
     (一) 教材征订原则
    1.教材征订须使用已正式出版的教材。
    2.教材征订由课程承担单位负责,各教学单位应根据教学计划,认真组织教材征订工作。
    3.教材征订应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国家级或省级规划教材、教育部马克思主义理论与研究和建设工程教材、获奖教材、重点推荐和精品教材等优质教材。
    4.文史哲类专业部分课程须使用中宣部、教育部指定教材(教材名单见附件7)。
    5.杜绝本科选用专科教材,避免使用质量差、内容陈旧的教材,严禁使用包销教材,一经发现,须重新选订。
    (二)教材教参征订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组织教师认真研讨确定选用教材,教研室严格把关,对应教学计划审核开设课程,杜绝错订、少订、漏订、重订现象发生。
    2.填写教材信息时务必填写清楚书名、出版社、编者、ISBN(书号)、使用专业数量,以免造成差错。
    3.教参征订
    教师参考书选用原则上必须与教材配套或属于同一类不同版别的优秀教材。凡属于教研或科研方面所需的工具书、专著、论著等参考资料原则上一律不予征订。教师参考书属于教学单位保存的图书资料,每门课程征订数目不超过2本,特殊情况需另行审批。
    三、工作安排
    1.6月5日-12日,经审核,教学计划录入无误的单位,在教务系统中录入教学任务。
    (1)6月5日-6日,确需调整教学计划的单位,填报《开课变更申请表》(含理论课与实践环节),经教务处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
    (2)6月5日-7日,开课计划(分组授课课程请在课程后备注)经教学单位领导审核加盖公章,报教务处备案,同时报送兼职教师与外聘教师备案表和汇总表、新增教师(含外聘)教务系统信息录入表、跨学院实验室使用申请表,详见附件;
    (3)安排有分组授课课程的单位,注意设置上课班组;
    (4)因专业课特殊需求,对课表时间有要求的,须在该时间段内提出,进入课表编排阶段不再受理此类问题。
    2.6月13日前,各教学单位将教材征订材料(附件3、4)报送教务处,并提交电子文档(EXCEL表格)至邮箱:jcsb@pdsu.edu.cn。
    3.6月13日,安排实践环节周次,并将集中实践教学计划纸质版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模板见附件1。
    4.6月14至6月16日由课程承担单位安排通识必修课和部分跨学院的学科基础课课表,详细安排见附件6。
    5.6月19日至6月23日,各学院编排并审核专业课课表,教务处协调解决排课中资源不足及课表优化问题。
    6.6月26日,锁定全校课表,各教学单位向教务处提交教师课表和班级课表。
    7.期末考试结束后,安排学生选课及重修报名。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应认真组织教学计划编排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
    2.各单位将审核无误的教学计划、教学任务录入教务系统,确保系统信息无误。
    3.各单位应严格依据本单位排课细则进行课表编排工作。
    4.因2017级招生计划变更需调整计划或教学任务的,另行通知。
    附件1:平顶山学院集中实践教学计划
    附件2:平顶山学院第二课堂计划表
    附件3:平顶山学院教材征订单(教参)
    附件4:平顶山学院教材征订单
    附件5: 平顶山学院教师录入教务系统信息表
    附件6: 通识必修课承担单位编排课表安排
    附件7: 中宣部、教育部已出版“马工程”教材名单


2017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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