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15级本科生双学士学位教育报名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499 时间:2017-06-29

各学院:
    根据《平顶山学院双学士学位教育实施细则(试行)》(校教字[2016]46号)与《平顶山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试行)》(校教字[2016]47号)文件精神,定于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起为2015级普通全日制学生开设双学位教育专业,现将报名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设专业及招生计划
    平顶山学院开设双学位教育专业招生计划及联系(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身体健康,学有余力,修完一年级全部课程,无补考重修记录,主修专业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2.5及以上。
    3.无学籍处理和纪律处分记录。
    4.符合开设专业的相关要求。
    5.学生只能修读一个双学士学位专业,且必须与主修专业跨学科门类(以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为准)。各专业所属一级学科门类及我校授予学位类别详见《平顶山学院本科专业设置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程序
    1.学生报名
    符合修读双学士学位的学生于6月24日前填写《平顶山学院双学位修读申请表》,并持主修专业学业成绩单到学生所在学院审核。
    2.学生所在学院审核
    学生所在学院对照报名条件,审核学生的报名资格,汇总审核通过学生名单并于6月27日前将汇总表和学生修读申请表报开设双学位教育专业学院。
    3.开设双学位教育专业学院审核
    开设双学位教育专业学院对报名学生进行选拔,并于6月29日前填写《平顶山学院双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报教务处审批备案。
    4.学校公示
    7月1日学校公布批准修读双学位学生名单。
    备注:双学位教育专业采取单独组班、集中授课的方式组织教学,原则上每个班级的人数在30人以上,30人以下不开班。
    四、缴费、注册及听课
    (一)缴费
    1.双学位教育按学年收缴学分。双学位教育开设学院依据双学位人才培养方案和双学位教育专业(见附件2)收费标准确定每学年收费金额,并告知财务处和修读双学位学生。
    2.批准修读双学士学位的学生于8月31日前将修读下学年课程学费预存在学校发放的建设银行育龙卡内,财务处根据学院提供的学年学费金额扣取学费。
    (二)注册
    1.学生于9月1前持财务处出具的学费收据到相应双学位专业开设学院办理注册手续。
    2.双学位开设学院为学生办理听课证,经教务处加盖公章后,由开设学院发给学生。
    (三)听课
    1. 双学位教育专业上课时间安排在双休日进行,学生于9月1日前到双学位开设学院网页查询课表安排。
    2.修读双学位学生持听课证在课表安排的时间和地点上课。

    联系人:温静雅 电 话:2077201

    附件: 1.平顶山学院本科专业设置一览表
           2.平顶山学院双学位教育专业收费标准
           3.平顶山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修读双学位专业报名表
           4. 平顶山学院双学位修读情况汇总表
           5. 平顶山学院双学位修读审核情况汇总表


201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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