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迎接学校本科教学审核评估,确保期末课程考核各项工作规范贯彻落实,决定对上学期期末课程考核材料进行专项检查,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学校
为确保此次专项检查活动顺利开展,学校成立专项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具体构成如下:
组 长:苏晓红
副组长:李 波
成 员:张振江 史玉珍 李伟锋 李许单 赵先锋
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检查工作组,成员由教务处、教学督导与质量评估中心、部分单位教学院长组成,负责抽查各教学单位的检查情况。
(二)学院
各教学单位成立由教学院长负责,教学秘书(教务员)、教研室主任共同参与的课程考核材料专项检查工作小组,负责单位的全面自查。
二、检查内容
(一)管理材料
1.教学单位考试管理工作相关规章制度
2.期末考试工作安排方案
3.期末考试工作总结
4.课程考核大纲
5.课程考核改革方案审批备案情况
6.课程考核情况统计汇总
(二)考核材料
1.采用笔试方式进行考核的课程:根据学校与学院制定的相关管理规定与实施细则,检查试卷命题制卷、阅卷、试卷分析质量。
2.采用其他方式进行考核的课程:检查课程考核方案、评分标准、过程记录材料(过程材料包括:口试录音、实验记录、答辩记录、作业材料、论文材料等)、评分情况。
(三)成绩材料
1.平时成绩评分标准及支撑材料
2.成绩登记册誊录的规范性
(四)档案材料
1.试卷装订保存
2.试卷样卷保存
3.其他考核形式的材料保存
4.课程成绩登记册及班级学期汇总成绩单
三、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检查方式
1.教学单位组织实施全面自查;
2.学校检查组走访各教学单位随机抽查;
3.校院两级检查组围绕检查结果进行研讨,形成整改意见;
4.教学单位根据意见进行整改;
5学校检查整改效果。
(二)时间安排
第 4 周——第 6 周 教学单位自查
第 7 周——第 9 周 学校抽查、组织研讨
第10周——第11周 向教学单位反馈检查结果
第12周——第16周 教学单位整改
第17周——第18周 学校检查整改效果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结合检查内容,拟定本单位检查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切实做好检查工作;
2.各单位对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单位承担所有课程的期末考核情况进行全面自查;
3.各单位应认真填写课程考核材料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从组织安排、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等方面完成检查总结,于3月31日前提交教务处,电子档发送至邮箱pdsu7201@163.com。
附件1:课程考核材料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
附件2:检查要点
2017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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